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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沉舟

[KFS物业互动] 中奥物业在长江国际小区电梯里安装刷卡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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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6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1、任何(商业)行为是否正当合法,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都有权力监管,不是说你是商业行为政府就没法管你。
2、澄江街道物管中心的回复中明确指出:中奥物业的行为违反了《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
3、小区的安全,从大门安保、围墙防护、底楼门禁、安保巡查、小区监控,中奥物业一直都是疏于管理,办卡是为了“提升小区的技防安全”,不知道怎么说得出口的?
4、强化物业服务管理更上一个台阶,关于“更上一个台阶”的问题,我想问原来的那层台阶在哪里?
5、不避违对部份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的一个提示。其实大家都知道这才是主要目的,中奥物业完全没必要那么羞涩!如果物业服务得好,可以理直气壮地的上门收取你应得的物业费。
6、我希望物业公司用优良的服务来换取物业费,平时应该把脑子用在如何提高服务提升业主满意度上来,而不是把“钻研精神”用在收取物业费上。
7、即使物业能提供较为优质的服务,还是有业主会不交物业费的,这是必然的,物业可以依法通过正当的手段催缴物业费(公示曝光【合法的哦,不要怕说侵犯隐私权了】、法院诉讼)

    作为物业公司,有些工作可能是能力之外的事,比如说:
    1、小区车位严重不足的问题。这是小区设计的问题,小区的路面归全体业主,地下归开发商,物业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让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拿出一个规约出来,物业严格执行即可,哪怕有人反映锁车不合法,那也是你们小区业主的责任,哪怕政府部门出面不让搞,让他们找小区业主委员会去,我们是执行业委会的授权;
    2、房屋漏水等质量问题。大致分成三类:a经鉴定是房子固有质量问题,责任在开发商,物业做好登记、联络、跟踪、反馈即可,尽到自己的义务;b经鉴定是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在装修公司,怎么做业主自己去找装修公司搞定;c经鉴定是烟花爆竹树叶等杂物堵塞管道造成的问题,责任在物业,物业去解决。
    3、违章搭建问题。门口保安是第一道审查关卡,正常大型工具、材料、设施进小区必需预先书面申请说明用途,保证不用于违章搭建,同时得到小区物业领导的书面同意。一旦发生违章搭建应立即上前文明制止(拍照保留记录),同时举报给城管部门(要有举报记录),记录城管的执法过程。在此事情上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就可以了,不指望物业人员上去强拆打架。
    以上信息要尽量做到公开,业主就没法抱怨。

    物业公司正常的精力还是保证小区消防、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电梯正常运行,保证小区绿化、清洁和照明,做好小区巡护。对小区业主的一些需求尽量予以满足和帮助,如安个灯泡,装个水龙头,调个水压,保管下短时寄存的包裹物品,推个车,拎个物品打个伞......。
    业主的要求其实并不高,但如果你一件(能力之外的)事做不好,其他能力之内的事就不去好好做,天朝人最是精明了,换做物业经理你是业主,也不会甘心就这样痛痛快快地把物业费交给这样的物业公司,服务打4折,物业费全额,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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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6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理,业委会在社区指导之下,社区在街道领导之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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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物业公司,有些工作可能是能力之外的事,比如说:
    1、小区车位严重不足的问题。这是小区设计的问题,小区的路面归全体业主,地下归开发商,物业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让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拿出一个规约出来,物业严格执行即可,哪怕有人反映锁车不合法,那也是你们小区业主的责任,哪怕政府部门出面不让搞,让他们找小区业主委员会去,我们是执行业委会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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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2、房屋漏水等质量问题。大致分成三类:a经鉴定是房子固有质量问题,责任在开发商,物业做好登记、联络、跟踪、反馈即可,尽到自己的义务;b经鉴定是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在装修公司,怎么做业主自己去找装修公司搞定;c经鉴定是烟花爆竹树叶等杂物堵塞管道造成的问题,责任在物业,物业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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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3、违章搭建问题。门口保安是第一道审查关卡,正常大型工具、材料、设施进小区必需预先书面申请说明用途,保证不用于违章搭建,同时得到小区物业领导的书面同意。一旦发生违章搭建应立即上前文明制止(拍照保留记录),同时举报给城管部门(要有举报记录),记录城管的执法过程。在此事情上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就可以了,不指望物业人员上去强拆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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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信息要尽量做到公开,业主就没法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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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可按照条例第34条参照执行,即“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等方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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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要求其实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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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把装好的拆了吧!

把门禁系统恢复正常才是正事,不要老想一些歪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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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阿飞 发表于 2016-1-7 08:59
对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可按照条例第34条参照执行,即“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 ...

理论上是这样但实践起来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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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天 + 10 也是蛮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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