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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enault

[综合类] 来来来,业委会人员进来学习一下物权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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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现在做些什么补救措施也没多大意义。
我只看结果,希望新的湖港物业不要太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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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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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呀,各位,我们虽然对业委会失望了,但香樟还得住下去,我们当然要寄希望于新来的物业会越来越好,但我们也希望我们的权利能得到保障,物业要监督好,权利更要维护好,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嘛,不然将来说不定又有啥侵权的事件会发生呢,现在业委会的权利,不习惯被监督,但没有监督,我们要创造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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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有人说过这里没什么人看的,我也不知道真假。不过我相信不用多久,到他们"需要"广大业主的时候他们一定会隆重出现的,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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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大家不太了解物业选聘的艰难过程才会有以上诸多疑问,可以理解!!据本人了解的消息:最初由6-7家物业公司有强烈接盘意向,并且都派出了强大阵容来谈了,但是最终投标时只有2家。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起码还要一个月物业公司才能入驻,在此期间内存在太多可变因素,同时业委会账上已经没有足够资金支付工人工资,保洁费、电梯维护费了!!!
     事件的发展结果只有两个,一:请求主管部门选派一个物业公司来。二:业委会继续自治,。没有资金支持的自治,大家可以想象其结果,相信大家都不愿再看到保安、保洁的罢工事件吧!!
    理解万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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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问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小区是继续自治还是选派物业公司来管理???
     按大家的理想化程序操作只有两个结果
  1:继续自治。没有资金支持如何自治?难道大家再愿意看到保安、保洁的罢工??
  2:请求政府部门派驻一家物业来管理。大家不满意---不交费---物业公司没钱投入---服务就变差----业主更不满意---更多的人不缴费---服务越来越差........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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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8家物业公司有强烈意愿接盘,并派出强大阵容来谈,而且谈的结果很理想,但最终只有2家来递交投标书!!!为啥呢?????大家不要想的太简单、太理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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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开发的楼盘,其他物业公司进场会不会水土不服,这个局面没有考虑吗?理想化的到底是谁呢?现在这情况,也只能期望新物业尽快适应、进入角色管理好小区,时间检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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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1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月闲 发表于 2013-8-10 20:31
想问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小区是继续自治还是选派物业公司来管理???
     按大家的理想化程序操作 ...

说的没错。
不仅如此   我得补充一句

你的第二个结果  政府部门派驻一家物业公司来管理。
他们根本就不愿意派驻  谁都不愿意来承担这个责任  所以他们只有推荐的义务  却没有也不敢来直接派驻

所以如果按照程序化来执行的话   就是没钱支付很多钱   然后面临小区一片混乱

也就是说这个引进新物业的程序走的太晚了
自治第一天就要着手准备招标新物业的事情了  还有几天要到期才开始弄 就显得有点仓促与无奈了

事以至此  只能有效的和新物业沟通好   期待全心的面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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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2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enault 于 2013-8-12 10:53 编辑
月闲 发表于 2013-8-10 20:36
8家物业公司有强烈意愿接盘,并派出强大阵容来谈,而且谈的结果很理想,但最终只有2家来递交投标书!!!为 ...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回复,感谢你把物业选聘的艰难过程透露给我们。
  其次,如果你只是业主,不是业委会中的人员(因为您口吻有点像业委会人员的回复),那我要说的是,对,你说的很对,我们要理解业委会工作,业委会的人员都是些热心人,业余时间在做这些个工作,很不简单,我们要给他们时间,来熟悉业委会的工作,多些宽容。所以我发现业委会工作上的失误,我就上来发贴,与业委会共享一些物权法相关规定,共同学习一下,共同提高;宽容是善良的品格,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但宽容不能纵容,你发现吗?你发觉吗?业委会以往的工作多次涉嫌侵犯业主的权利了。业委会人员的进进出出,没有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大型电子显示屏,虽然那事儿没成,但没有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就发标书了(坛子里面看到的);建老年活动室,只是发个征求意见,(我没有看到这个征求意见贴在哪了),被主业举报了,还说是“窝里反”;还有自治过程中收费标准呢?再有这次新物业选聘,从前到后,我看到的只有一纸通告。
  就是因为我们过度的宽容或者说是纵容,才会让权力不习惯被监督,更不要说有效监督,相应的权利却一次次被侵犯,间接的让事态发展到如此局面。
  请注意本帖对业委会的诉求是,1、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保障业主权利不再被侵犯。2、弥补选聘新物业流程上的漏洞,减少新物业在小区不能存续的风险。
  我也来个循环假定:新物业某些方面工作缺失---某些业主不满---提请裁定物业合同因程序问题无效---大面积业主不缴物业费---新物业公司服务终止---香樟园变成垃圾园
  “没有监督就要创造监督”,一个邻居说的。
  最后,如果您是业委会人员,请不要遮遮掩掩的回复问题,烦请在百忙中正面回复本贴诉求,我想作为业主都会非常感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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