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 星期二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楼主: 逗逗熊

[综合类] 小区露天停车位定位办法(征求意见稿)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3-8-8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快乐就快乐 发表于 2013-8-8 15:29
业委已经基本上停止了!

业委不管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交物业费的不给弄,不让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8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变相收物业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8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业委太虚了,不称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8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agitar 于 2013-8-8 22:05 编辑

个人认为:此事纯属物业想收费而已。此方案不增加任何车位,还是那么多业主的车回小区,公用车位不是你停就是我停,今后让交了费的停,没车位的就不让进小区吗?根本做不到,所以个人认为:此事纯属物业想收费而已。

想一下前一阵子所谓出入证事宜,发了证,管了吗?还不和以前一样。

再想一下第一年,我们交了物业费,车位管理费,一期地下车库早就挂了车牌,有人停你车位上,物业管了吗?

再则,公用车位属小区公共区域,就是物业收了费,物业会为你时刻看好不让人家停?就是挂上你的车牌,让人家停了,他怎么去赶人家。买的车位尚且如此,公用车位如何管?

纯属个人意见,可以拍砖。

评分

参与人数 1好评 +1 收起 理由
逗逗熊 + 1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8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agitar 于 2013-8-8 21:40 编辑

江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鼓励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停车设施充分、有效、合理利用,物业企业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要求委托实施专人车辆停放服务的,其服务收费标准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一致后,于停车服务实施前一周内,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所收取的车辆停放服务费,属业主共有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建帐,独立核算,所得收益在业主大会成立前,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的代办经营成本后,30%用于物业服务费用,70%用于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专项维修养护,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按业主大会的决定及合同约定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8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说说收了费准备如何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8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agitar 于 2013-8-8 22:00 编辑

第十二条  前期物业交付使用满一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交付使用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将上一年度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收费标准和执行情况报送价格、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价格、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将予以纠正和处罚。


这是政府不勤政啊。在这中央政府要求勤政、廉政的当前,不知是否落实到这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8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住111幢,提出两个意见:第一,把收2元一平方物业费的物价局红头文件拿出来晒一下。第二,把111幢25层两户人家搭建阳光房封住的消防通道打通,毕竞是人命关天的事情。
物业先学会做人做事,本人马上交物业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8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agitar 于 2013-8-8 22:07 编辑
千山雪 发表于 2013-8-8 22:05
本人住111幢,提出两个意见:第一,把收2元一平方物业费的物价局红头文件拿出来晒一下。第二,把111幢25层两 ...
“把111幢25层两户人家搭建阳光房封住的消防通道打通,毕竞是人命关天的事情。”


现在都没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5-4-29 04:08 , Processed in 0.111328 second(s), 38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