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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宇

[KFS物业互动] 成品保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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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同意,不是自己的不心疼啊,这些个鸟人啊 [s: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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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自己的不心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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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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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卡卡西于2009-04-07 10:17发表的  :
心疼!!!!
卡卡西,工程部赶紧检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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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3楼(jack) 的帖子

早就检查了,早就发现了,现在施工期间,部分设施损害室无法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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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4楼(卡卡西) 的帖子

既然损害情况无法避免,那你公司对损害的物件作如何处理呢?可不要说总有这种情况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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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14楼(卡卡西) 的帖子

引用第15楼jack于2009-04-07 10:24发表的 回 14楼(卡卡西) 的帖子 :
既然损害情况无法避免,那你公司对损害的物件作如何处理呢?可不要说总有这种情况的哦!
支持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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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7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说早就检查了,早就发现了,施工期间不可避免,未免太牵强了一点(这也算理由)。到最后倒霉的是门窗的厂家,你们可以一推了事。发现破损,坚决要求更换。细节决定成败。。。。。。。。。。。。严格要求是对你们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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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破损,有理由更换. [s:205]  [s:205]  [s: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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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8楼(左邻) 的帖子

破损可以不签收房子的,记住,一定要整改后才能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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