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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雨微

[小区故事] 昨天敲墙物业唧唧歪歪的,我都拿到安检部门的章还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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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3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反正我本来就没有请什么装潢公司的,自己弄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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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二去烟打发他们走就是!有些人就是这样的。不要管他,你敲你的,他说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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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5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雨薇,你家去安检处交了多少钱?我看我家的墙敲得和你家差不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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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安监处的收费问题,我已多方了解(省,市都已了解),房管局是有这个文件的,每个市的收费标准都有所不同,一般为市订政策。这种费用属于原则上是要收的,然而收不收费更多的是决定在物业。物业不管或睁一眼闭一眼,他们当然也无暇过问。圣庭院等商品房以及一些安置房不必交这钱就是这缘故。至于我们的物业一向是以工作认真负责,一心为业主着想的,所以像我们这样的小区肯定是要交安监费的。 他们口口声声说钱是交给安监处的,恐怕不尽然吧。没有利益,谁会操这份心?保持高度的怀疑。建议物业有利于业主的事多做,不利于业主的事少做或不做。
   有些邻居可能会对我的发言有意见,因为大多数人已经装修了,钱都交了,对此事可能不感兴趣。但是毕竟此事是关系到许多未装修的邻居利益的,我们不应该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如果这样做了,谁还会愿意团结起来?
    [s:82]  [s: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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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们也是的,因不同意不装晒衣架,物业就给我们断电断水 [s: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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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无求马于2009-04-16 14:20发表的  :
   关于安监处的收费问题,我已多方了解(省,市都已了解),房管局是有这个文件的,每个市的收费标准都有所不同,一般为市订政策。这种费用属于原则上是要收的,然而收不收费更多的是决定在物业。物业不管或睁一眼闭一眼,他们当然也无暇过问。圣庭院等商品房以及一些安置房不必交这钱就是这缘故。至于我们的物业一向是以工作认真负责,一心为业主着想的,所以像我们这样的小区肯定是要交安监费的。 他们口口声声说钱是交给安监处的,恐怕不尽然吧。没有利益,谁会操这份心?保持高度的怀疑。建议物业有利于业主的事多做,不利于业主的事少做或不做。
   有些邻居可能会对我的发言有意见,因为大多数人已经装修了,钱都交了,对此事可能不感兴趣。但是毕竟此事是关系到许多未装修的邻居利益的,我们不应该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如果这样做了,谁还会愿意团结起来?
    [s:82]  [s:82]


无求马,说话要讲究事实根据,做人要厚道,怡江城的物业目前是存在问题,但也请摆正好你的心态,不要把什么事都往物业这边扯,你能说你不去办安监不也是出于自私心理?你说你是为全小区业主利益着想(别把自已想得有多清高了)你真要有这份心,你完全可以向政府部门投诉.我们支持你.
有关收费问题,你可以向房管局安监科咨询,这笔费用是政府行政事业性0收费,是经过物价局核价的.(经过房管局证实的)
别老看着别人如何,好的我们应该比一下,难道不好的也要比?如果说有小区不办安监,那倒是说明了物业的不作为,不为小区业主利益着想.我倒是认为怡江城的物业,这方面做的还是到位的.起到了监管作用.
说个真实的事情大家听听吧,我以前住的一个小区,装修的时候就是因为随意敲墙,结果致使楼上住户楼板出现裂缝,楼板开裂,后来来了好多部门协调处理此事,那时候小区还没有物业.所以说敲墙的时候多想想房屋质量和安全吧,必竟住在里面不是一年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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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确也没你说的那么清高,为自己的利益,也是为更多未装修的业主的利益,这难道有错?有这样的想法难道不正常吗?我倒想说的是,你不要还振振有词的打着为业主着想的高尚的幌子,谋自己的私利。业主敲墙的时候,物业果真一直在场监督吗?办了安鉴就万事大吉了吗?许多小区不办安鉴房子都倒下来吗?承重墙关乎到自己的安全,邻居的安全,有谁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物业可以让业主不办安鉴就是对业主不负责任?据我所知,圣庭院的物业,在业主敲墙时同样进行了监督。不要自己办不到,就拿着有色眼镜去看人家,好的比一下,倒是你们学了多少,做什么事都要业主拿着棒在后面赶,多学学人家的长处,不要有人揭了你们的短,就以为是和你作对,那也是为了你们今后能有长进。
至于说做人要厚道,要有事实依据,难道我的哪一句话是编出来的?我看你所举的那个事例倒不知是猴年马月的旧闻,从废纸堆里捡出来唬弄人的。 [s:61]  [s:61]  [s:61]  [s: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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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你这么说,你可以去向房管局建议了,把这个安监科撤了,多好啊,又省编制又能节省财政开支。
如果说政府的职能企业能够做的话,那还要什么行政许可呢,我看什么都可以让企业来做嘛,像特种设备安监啊,煤矿安监等等之类,安全事故肯定能下降的了。有些

别什么事都拿着教育物业的晃子,来到处说教,我跟你讲,我要是物业,凭着你这条办安监,什么物业谋私利之说,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甚至向法院起诉,可惜这个物业做事太没用了,这种事都不出来澄清一下。

关于我说的那个事情,是桃源居,你可以到房管局去查询,应该有备案的。看看是不是真的还是假的。至于说那一幢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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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firstdream于2009-04-16 14:43发表的  :
哎,我们也是的,因不同意不装晒衣架,物业就给我们断电断水 [s:82]
物业是没有权力给我们断水断电的,除非我们自己没有交水电费,由供电局和自来水厂断掉,其他人员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给我们断水断电,物业就是我们请的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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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小区
换WY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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