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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enyj123

[KFS物业互动] 请开发商和物业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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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公正人 于 2010-6-10 23:32 编辑


我也是2号楼的业主,听说这场纠纷我们还特意爬上楼顶看了一下现场:9户人家北面都设有窗户,边户6户,中间3户。中间户两户已经装修,边户是4户装修。中间户一户刚做了中央空调,封了南面的露台,其他还没有装修,北面墙面没有动;一户北面成了两个窗洞里面用东西挡着。边户四户已经装修,不仅把所有的屋顶都铺设地砖,也都开墙建门了,其中两户封了玻璃房,一户大一点,但好像建在自己墙体内,一户玻璃房小一点,但占用了中间户的墙体,封到了中间户的窗口。严重的是边户装修为了美观,把整幢楼的避雷装置都破坏拆光了。江阴市是雷电高发区,雷雨季节马上来了,2号楼整幢的安全性打起了问号,他们能负起全部责任吗?有请物业现场查看,进行处理,要求恢复避雷装置!



我也是二号楼的,不知顶楼是否和这位业主说的一样,顶楼避雷装置都破坏光了,那如果是真的,接下来进入雷雨高发区,二号楼的安全谁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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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售楼小姐当初还说车位可买可租呢
原先准备买三期7#A501还说前后两个大露台以后可以封
。。。。

我不清楚物业下的通知的内容是什么(有条件的话传上来看看)
我上次建议你们一起去和开发商坐下来协商
貌似你们没有一起去
给出的开发商的答复都是不一样的
搞不明白
既然都那么明理
为什么不能一起去得到一个统一的答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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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1楼(沉舟) 的帖子

还是意见有不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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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国际不会出现"生姜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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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号楼顶楼北面天台的归属问题,这本身是个常识问题。稍有常识的都明白那是一个公共面积,不是任何个人可以占有和使用的,开发商也没有任何权利承诺也任何人使用。但不知道为何总有那么一些人想将他据为已有,而且还占得理直气壮,真不知是真的无知还是什么-----!所以我想请那些私自占有公共面积甚至不惜破坏整幢大楼的避雷装置而达到一已私利的业主静下心来,多加反省,并以切实的行动做一个高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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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避雷装置,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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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共部分,依法归属,不在法规下操作,和谐扯谈。有一点是明确的,闹到相关部门,谁也占不到那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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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夏秋冬春于2010-06-11 11:31发表的  :
邻居好,赛金宝
远亲不如近邻

这写话应该不需要多说了吧

.......
涛总这话说得在理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客客气气坐下来谈~~
解决目前这状况是首要的,不要在无谓的争吵了,伤神的,有力气就自己装房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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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说的很对
有力气的话
装修你的房子去
真还有力气的话
去帮邻居家搬材料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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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希望看到
在论坛上打口水仗
一点意思也没有
在这儿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还会进一步加深矛盾

都是自个去找开发商得到的答复
考虑下我的建议
一起去
得到一个最终的统一的答复

如果物业和开发商和业主已经达成了统一意见
也请在论坛公示
谣言、猜忌源于公共信息的闪躲、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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