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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锋尚

[KFS物业互动] 下午与物业胡总·业委会主任的沟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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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只能自治吗?不能竞标物业公司吗?
物业管理工作是需要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来做的,万一自治不好,到时业委成员互相扯皮,业主找谁去啊!

如果业委会能取得物业公司的等级资质,业主自治后,能成立公司接管物业,那还能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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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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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ONLY GOD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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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God说了,圣廷苑鸡毛蒜皮的小事,别来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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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现在就是双方谁都拿不出说服对方的充分理由,案例也好 遐想也好,都没有经过实践去证明

只是很多业主愿意尝试新天地,很多业主也害怕圣廷苑从此沦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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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93楼(动词) 的帖子

引用第94楼rufus1209于2010-10-28 09:16发表的 回 93楼(动词) 的帖子 :
本来就要这样啊,先出方案再决定
但是先要有意向啊,如果大家有这个意向,那出方案,毕竟大家都不是吃吃白相相的人,都是业余时间在弄;再说了,按照现在很多人的说法,如果业委会先准备了方案,很多人又要说了,你看吧,业委会早有预谋,方案都起草好了,到时业委会真是里外不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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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02楼(银翼灰羽) 的帖子

看来你的假设是对的 如果一旦对了 那么 村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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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锋尚) 的帖子

感谢锋尚和白云的沟通,现在所有关于今后物业的操作方案都应该摆出来,一一讨论分析,这才是正道。

没能必要一有反对意见就互相抨击,所有发表意见的业主都是关心圣廷前途的。

这一点一定要有共识,谁也不要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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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07楼(平凡生活) 的帖子

支持!凡事不要武断,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不要动不动就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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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张主任告诉白云不希望明天有太多的业主参加会议,至今没有通知业主?既然业委会搞不定物业,我们可以有更多的业主参与进来支持业委会的工作!那我们就自己来通知,我们要接触更多的业主,听到更多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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