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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互助] 可以治疗搬霸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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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垄断搬运 排挤同行
两名小区“搬霸”被批捕

本报讯(屈红宇 苏文海 周龙)  本是从事个体搬运的本分人,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贾勇、吴少等安徽来澄务工人员沦为小区“搬霸”。昨天,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两人已被批准逮捕。

  贾勇、吴少平时从事个体搬运工作,主要是给需要装修的业主搬运泥沙、瓷砖、卫浴等建材。由于在江阴干个体搬运的人越来越多,贾勇等人为了多揽活,就向某小区物业公司交了3000元所谓的管理费,之后就垄断该小区的搬运业务,并明目张胆地驱赶外来的搬运工,根本不管雇人业主的意愿。在阻挠不成后,贾勇等人索性大打出手,数次将“不识相的”竞争者打得头破血流。

  “自家装修房子,花自己的钞票,我愿意请谁就请谁,这是业主的自由,其他人有什么权利包办。”小区居民纷纷对这伙蛮横的“搬霸”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派出所民警也曾多次对贾勇等人进行过教育和警告,但他们却置若罔闻,直至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表示,任何个体服务业者都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民法原则,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有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经营行为。物业公司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放纵“搬霸”在小区胡作非为的情况是不允许的。业主若发现小区有“搬霸”存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房管局举报物业公司与“搬霸”勾结的不法行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该文发表在《江阴日报》4月8日B2版要闻综合版面
发表于 2010-4-8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弟文章名字起得好,大家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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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西城浪子) 的帖子

利益输送确实是存在的 [s: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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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8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其实就是把  标题改了下也是在论坛转的让邻居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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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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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的利益要保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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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大利好[s:393][s:393][s: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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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啊~~不用为这个纠结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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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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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装修的同志们一定要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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