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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由政协委员被制止发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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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这次全国两会上,某政协委员由于发表长篇空话被别的委员制止。他说不能剥夺他的话语权,别的委员回应他讲得太多恰恰剥夺了别人的话语权。现在长江国际面临着若干突出的矛盾,如阳台问题,已封闭阳台的业主是否想到未封闭阳台的业主因此遭受的损失?再如车位问题,堵路的业主是否想到别的业主有通行的权利?还有空调室外机未安装在指定位置的业主是否想到楼下业主会受到滴水干扰?至于保安,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拿着一千多元的月薪,服从主管命令,本身没有错,无论动口、动手,他们都解决不了问题(大家都应该知道列宁与列兵的故事)。为了小区的和谐,大家都要换位思考一下。
发表于 2010-3-18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道理,稍微还是有些区别的
因为发表长篇空论这是三令五申禁止的
而把小区业主拦在门外好像有点。。。。

换句话说,买了车位的其实也侵犯了没买车位的权力,因为1:0.7,你买了车位其实就侵占了他人的份额,>0.7的业主以后找谁告状?

//KFS 在设计的时候选择了较低的配比,最低标准宽度的小区道路,我想主要是为了人为制造车位紧张氛围从而销售容易。并为以后的管理留下了深层次矛盾,形成了硬伤。//(此处是转借邻里小区业主的帖子)

除了那些车位配比足够,卖房时就捆绑销售及强行人车分流的小区
没有哪个小区能做到小区内路面不停一辆车,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乌托邦的理想小区,不现实
只能是在多方协商一致后(有这个前提),把地下车位停满。
余下的及后买车的当然只能有序停到路面上,做到路面尽可能少的停车
这就是努力创造和谐、舒适的小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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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8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长远看,即使车位是1:1,还是不能满足停车需求。希望广大业主发挥大智慧,因为开辟地面停车位是业委与物业协商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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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卫兵拦列宁,肯定执行的不是卫兵制定的规定,而是列宁等自己制定的规定。
自己没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定,当然无话可说,卫兵应该表扬!
等到以后我们小区稳定了,成立了业委,制定了业主联合公约,那时候谁不遵守,公约就有约束力了。


如果象二期一样通过规划验收后交房,就不存在“已封闭阳台的业主是否想到未封闭阳台的业主因此遭受的损失”了。
 “封阳台”也不再会有违章建筑之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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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8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到时家门口被开辟成车位的业主是否愿意放弃眼前的那片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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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老小区改造的最有体会了,所以说是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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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cycy) 的帖子

这仿佛不是回到解放前?还买什么新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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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8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封阳台一事开发商承认存在失误,现在正全力以赴补救。不能因此而在房产证上再耽误全体一期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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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1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在四月底五月初能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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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辟露天车位,首先必须成立业委会,与物业KFS共同协商,选择合适地点开辟露天车位。。一味的指责和抱怨解决不了问题的,KFS也有KFS的考虑,物业有物业的做法,业主有业主的想法。。论坛上是和物业KFS来沟通的平台,不是用来咒骂谩骂,一个好的和谐论坛就预示着将来一个好的和谐长江小区。大家和善发言,对症下药的效果,别七里扯了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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