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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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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广大业主:

   现小区正处于装修高峰期,为了加强小区内的车辆管理,确保路面车辆行驶安全,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现就车辆进出、停放作出如下规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请尽快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领取车辆进出系统卡,

三、小区送货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五、小区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送货车辆出入小区时,司机需要自觉出示行驶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六、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七、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八、停放好车辆后,注意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九、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十、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或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一、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上,(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
十二、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
十三、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四、因小区路面狭窄,假如停车会直接影响消防通道的正常运行,消防通道规定须4米若停车会造成消防隐患,所以政府部门规定长江国际小区路面一律不允许停车,望广大业主相互配合另地下车库的车位已购买,望没有车位的业主请不要停放在其他业主的车位上,请为其他业主着想.
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阴分公司长江国际项目  
物业服务中心
                                                          2010年03月06日
发表于 2010-3-6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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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
想问下没买车位的业主车停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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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解决实际问题!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这叫什么狗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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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表老是你们的规定,制度啊什么的,别忘记规矩也是人定的!
首先你要摆正你的位置,你是我们广大的业主请来帮忙看家的,规定也好,规矩也罢,那应该是我们广大的业主大家互相协商后才能够确定下来的。
当然,你们帮我们业主考虑的细一点也无偿不可,我们很感激。
但是,希望你们要在考虑绝大多数业主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的规定,那样大家才回支持你

说句难听的话:我们的国家主席么,也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才正式确任啊。难不成你们比这个还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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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木木杈于2010-03-06 10:27发表的  :
知道了
想问下没买车位的业主车停哪呢?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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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夏秋冬春于2010-03-06 10:42发表的  :
表老是你们的规定,制度啊什么的,别忘记规矩也是人定的!
首先你要摆正你的位置,你是我们广大的业主请来帮忙看家的,规定也好,规矩也罢,那应该是我们广大的业主大家互相协商后才能够确定下来的。
当然,你们帮我们业主考虑的细一点也无偿不可,我们很感激。
但是,希望你们要在考虑绝大多数业主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的规定,那样大家才回支持你

.......
物业说话方式不对,你不是高高在上的。有些事还是要和业主,至少是业主代表商量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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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很好,你们身份是管家,没有管家管主人的,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你们吃的饭是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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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规定长江国际小区路面一律不允许停车”


政府有这规定? 最起码物业要把这个政府规定文件先贴出给大家公示下,让我们知道你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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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起码知道,买卖是自由的,国家不允许强买强卖

开发商在我们业主的小区地底下刨出一块地画了两条线,让业主必须买这两条线,否则指使物业不允许业主开车进自己的小区家园

管家你说JY市政府出台了文件专门对长江国际这种行为进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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