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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车辆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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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广大业主:

   现小区正处于装修高峰期,为了加强小区内的车辆管理,确保路面车辆行驶安全,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现就车辆进出、停放作出如下规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请尽快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领取车辆进出系统卡,

三、小区送货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五、小区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送货车辆出入小区时,司机需要自觉出示行驶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六、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七、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八、停放好车辆后,注意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九、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十、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或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一、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
十二、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
十三、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四、希望广大业主发表不同的建议和意见,共同建设美好的长江国际!
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长江国际项目物业服务中心
                                   2010年03月01日
发表于 2010-3-1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可以[s: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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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善服务全为了您[s:349][s: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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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一个错别字
版主呢,赶紧修改下[s: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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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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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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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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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不好就是没买车位 马上就要停大门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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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物业加强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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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车位管理也体现了物业的管理水平,希望中澳物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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