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 星期六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506|回复: 46

[综合类] 转贴-------恶霸(怡江城华惠物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2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沉舟讲到小区门口有人拍照,争执的事情,邻居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偶闻又是说物业对业主断水断电的消息,今天无意上江阴论坛看到这个贴子,想来也就是昨天发生的事情,特转来大家看看
转贴来自:http://bbs.jysq.net/viewthread.p ... ge=1&extra=
  今年我们那里拆迁,我家用拆迁款再加了点钱在怡江城买了房子。一次性全部付清。去拿钥匙时要先交清一年物业管理费和装修保证金踩能拿到钥匙,我们也全部交清,拿了钥匙通了水电。我母亲身体不好,有心脏病,高血压和关节炎。所以我们买了小高城有电梯。但是我妈坐了几回电梯。总觉得头晕胸闷。就想住下面买的30多平方的自行车库。去问了怡江城销售中心的主管,他本人也同意了,我们就请了装修公司准备在车库装修。我们买的是5楼,下面就3楼有人住,1,2,4楼都没人(好像还没卖掉)。水管从阳台边上接下去,外面基本看不见。3楼人家也没意见。今天中午刚过,华惠物业姓戴的副主任就带着一群人来拆水管,其行为穷凶极恶。当时就我父亲在,我父亲不让,与他们争执,他们中一位女副主任言语极其恶劣,最后大家都没说通,华惠物业在没通知我们,不经我们同意,私自断水断电,其恶霸行径令人发指!到底谁才是业主!到底谁才是房子的主人!谁给他们的权利!希望华惠物业就自己的恶霸行为给个说法,不来我们就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就此事,我发表一下我个人的意见,我也是怡江城的业主,也是怡江城的主人,但是我不赞成住车库的行为。就算是物业不来拆除,我想全体业主也会提醒物业做出举措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抵制更改车库用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s:358] 顺便问一下 前面的多层 能装太阳能热水器吗?谁知道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说法我就不赞成了,车库里住人,今天通水管,明天通燃气管,后天排下水管,这还了得?
文富小区车库里煤气瓶爆炸多少业主受损?原因是什么?
就是因为物业管理不到位,车库里住了人日常生活!
昨天是物业是强制拆除了,如果物业置之不睬任其乱来,我想怡江城的广大业主都不会允许私自更改车库用途!
另回复芙蓉一号:多层是不允许装太阳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0117404118于2009-10-28 14:00发表的 :
坚决抵制更改车库用途!

那个车库是汽车库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肖雨于2009-10-28 14:02发表的 :



你这说法我就不赞成了,车库里住人,今天通水管,明天通燃气管,后来排下水管,这还了得?
文富小区车库里煤气瓶爆炸多少业主受损?原因是什么?
.......

都有错的  车库住人是不对的   强烈反对  不过物业行为太卤莽也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不赞成车库住人
座电梯。总觉得头晕胸闷,倒是可以让物业在电梯里面装个通风的风扇。
老人有关节炎:车库环境潮湿,本来也不适合居住
老人辛苦了一辈子,还是让老人住家里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28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芙蓉一号) 的帖子

不让装的,我问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芙蓉一号于2009-10-28 14:04发表的  :

都有错的  车库住人是不对的   强烈反对  不过物业行为太卤莽也不对  

是,物业的态度确实让人不好接受,但事情起源在于业主自身。
客客气气相敬如宾谁不愿意?没必要大打出手、恶语相加影响公司形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2-28 06:46 , Processed in 0.096500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