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 星期五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683|回复: 14

[综合类] 苏龙苑是小产权的房子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6-26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苏龙苑是小产权的房子伐?
发表于 2009-6-26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的,也是通过拍卖程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时夏港电厂的员工价吧,对外应该很贵的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6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地方都存在不公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6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這麼便宜 阿  現在不是不允許搞小产权的房子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6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对于小产权房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规范和引导。
深究起来原因太复杂,有历史性的,有政策性的。不太好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6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6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苏龙苑不是小产权的房子,正如锋尚所说,苏龙苑的用地是通过市场拍卖程序所取得的,只是限定了出售对像为内部职工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6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弱弱的问一下,啥个叫小产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7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银翼灰羽于2009-06-26 22:10发表的  :
弱弱的问一下,啥个叫小产权?

我不知道, 百度知道.
以下摘自<百度>
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目前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
  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
  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有些单位自筹资金建的房子,也是小产权。


不过这2000多的房价, KFS会不会亏本, 还是不赚钱的价钱?
若2000多是成本, 那和市场价4000-6000之间的金额差距哪里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1-29 06:30 , Processed in 0.122860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