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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业委会,你做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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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刚和两个同行聊了物权法。
《物权法》规定:
1. 小区改公共绿化做车位的,施工前需报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和房产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公共绿化设施。
2. 改造前须通告所有业主, 并经全体业主2/3以上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按照相关规定或计划施工。而且,改造后物业须向全体业主无偿公共开放。若采用收费制,停车位收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以代收代缴,所有收费需平均返还给每位业主,或抵扣每位业主相应的物业费。若违反以上法律规定,业主可有权拒交物业费。(注:物业公司可与业主委员会协定提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

法律援助:如遇以上违规行为,业主可举报至市房管局物业指导科,也可向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反应也可进一步咨询律师。
   那么道路停车位的收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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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业委会的,下面的话代表个人观点,我进业委会也是想帮邻居们解决掉一些问题,其实改不改车位与业委会几个人没有什么影响,业委会是根据很多业主反映停车难以后做的一些事情,投票通过就做,通不过就算,也算给人家一个交代。我自己上门及电话投票了300户左右,车位改造绝大部分业主还是理解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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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就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1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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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天 + 6 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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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飘逸 发表于 2015-8-25 21:16
业委就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

{:1_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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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飘逸 发表于 2015-8-25 21:16
业委就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

{:1_18:}睡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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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21: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的公告上已经明确,投票户数占小区三分之二;同意票数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已经符合法律要求。现在仅仅只是取得业主同意开发车位,我想业委会下一步肯定会去走其它法律需要走的程序,所以你不用担心,我想业委会这次采用实名制,本身就是很谨慎的在做这个事情,并且还说会公示图纸等,所以我对业委会有信心,他们会考虑各种因素,会把这件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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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21: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收取车位租赁费也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业委会代表的是全体业主,收的钱当然是归全体业主所有,不要和物业收费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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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5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只小老鼠!{:1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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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5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名指 发表于 2015-8-25 21:25
业委会的公告上已经明确,投票户数占小区三分之二;同意票数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已经符合法律要求。现在 ...

去看看物权法吧,是全体业主的2/3,不是投票户数占小区三分之二;同意票数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还符合法律要求。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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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6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民间办事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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