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 星期五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337|回复: 3

市民遇"天灾人祸"可向民政等部门求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18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今年2月1日起,《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正式实施,医疗救助对象由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拓展到临时救助对象中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等;市民遇到“天灾人祸”等急难事可向民政等部门求助,首次写入相关法令。

  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介绍,新《办法》首次提出了“救急难”,因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诸多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而现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又难以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可以获得临时性救助,防止遭遇急难家庭陷入绝望无助境地。

  对于市民包括医疗救助在内的各类求助信息,民政部门如何第一时间获悉、完成托底保障任务?

  记者了解到,江苏正推行“一门受理”窗口在所有街道、乡镇挂牌,人员到岗到位。“进一扇门,解所有困”,低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十几个门类的求助可在一个窗口办理,告别救助“碎片化”,让好政策真正成为救急难的“及时雨”。


评分

参与人数 3好评 +8 收起 理由
lxf0000 + 5 谢谢分享!
放开那女孩 + 1 谢谢分享!
爱你一生 + 2 正能量!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5-6-18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1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对大病就医有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18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6-8-21 07:16 , Processed in 0.080925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