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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201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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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4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阴市201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各镇(街道)教办,各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规范管理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以及无锡市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地方负责、教育主管、方便就近的原则,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做到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招生对象
1.幼儿入园年龄:大班5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4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3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户口不在本市,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新市民子女。
三、招生办法
1.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我市以公办幼儿园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实行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招生,确保3-5周岁幼儿入园。
2.坚持相对就近、划区招生原则。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现有幼儿园布点情况,采取相对就近的方式进行划区招生。城区幼儿园招生服务区由澄江街道和教育局共同划定,其他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街道)划定。幼儿园招生区域、招生规模、招生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3.幼儿新生入园实行预登记制度。各镇(街道)幼儿园预登记时间和办法由当地教育办公室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城区预登记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上旬,由澄江街道教育办公室统一发布通告,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4.新生预登记、报名程序。
    ⑴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幼儿,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证等)、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验证登记手续。
⑵户口不在本市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劳动保障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办理“三证”,持“三证”及原籍地户口簿、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于规定时间内,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申请预登记。
⑶各幼儿园对通过验证的预登记幼儿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8月底,家长持“幼儿入园通知书”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四、有关要求
1.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幼儿园私自招生。各镇(街道)应加强宣传和监管,杜绝适龄幼儿到无证幼儿园就读现象。
2.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幼儿入园选拔考试、测试或变相测试;不得招收不满年龄的幼儿入园。
3.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正常开展。严格控制班额,实施均衡编班,大班不超过4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小班不超过30人,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
4.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12号)的精神,各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新生预登记时,通知家长在当年7-8月携幼儿、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查验接种情况,接种不到位的进行补种、补证工作;新生开学报名注册时,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再次核查后发还家长保存。认真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工作,建好幼儿健康档案。
5.幼儿园预登记不得收取报名费。为保证幼儿园新生入园有序进行,新生预登记时可根据情况预收下学期被褥费(代收费),其余费用一律在新学期开学正式报名时收取。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联合签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对象子女、持《特困职工优惠证》的特困职工子女、无生活来源或无法定赡养人的孤儿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实行免费入园。
6.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街道)教育管理部门、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要优化招生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热情接待家长来访,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江阴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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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4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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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4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六月份会公布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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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5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天河 发表于 2015-5-14 17:32
六月份会公布学区

应该没啥变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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