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ian 于 2014-5-15 09:07 编辑
昨天下午召开的全市民生保险推进会上获悉,继为全市户籍居民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后,我市今年还将为城乡户籍居民购买住房财产保险,居民家庭房屋及室内装潢受损可以获得理赔,最高额度2.5万元。
据介绍,城乡户籍居民住房财产保险制度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区别对待、分级负担,市场运作、协同推进,普惠百姓、免费受益”的原则,将于今年8月启动实施,将有效提高全市居民生活保障水平。实施住房财产保险后,对出险家庭遭遇火灾、爆炸导致房屋倒塌、受损及室内装潢受损,每户赔偿限额人民币2.5万元;对自然灾害、飞行物及空中物体坠落导致房屋倒塌、受损及室内装潢受损,每户赔偿限额人民币1.5万元。对因上述原因造成室内家庭财产损失,每户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元(其中含雷击时家用电器单独损坏每户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元);对抢险、施救中造成周边家庭房屋及室内装潢、室内家庭财产损失,每户赔偿限额人民币1.5万元。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特定家庭)家庭财产保险赔偿限额,在普通家庭对应各项赔偿限额的基础上提高一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