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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积金承办银行、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与辖区内银行合作,定于2014年5月4日起,开通银行网点支取业务。 一、银行网点服务对象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银行网点的业务范围 1、购买本地(限无锡大市,下同)商品房、存量住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3、离开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注意事项 1、职工必须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必须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支取网点重置密码。 2、职工到银行网点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银行网点所在银行的银行借记卡,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只能支付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上,如无法提供该银行的银行卡,可以在该网点当场开设。 四、提供资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卡密码(提取公积金时要输入申请人的密码)、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到建行提取公积金携带建行的银行借记卡,如此类推)。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供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本地商品房 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发票原件。 提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本类提取需在合同签订日期两天后才能办理。 2、购买本地存量房 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退休提取 退休证原件(职工未提供退休证原件的,但其年龄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视同退休)。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离开本市提取 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和二代身份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提供二代身份证的地址信息为无锡大市行政区域的,另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 注:A.职工申领本人住房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B.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第1、2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C.同户(户口座落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依据以上第1、2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原件。 D.未尽事宜,可拨打江阴市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88012329。 五、银行网点的服务场所及时间
注:1、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2、如遇法定节假日以上银行网点不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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