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 星期四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864|回复: 9

师德不合格绩效工资全扣 江阴6年前就推打分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10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现代快报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日前,记者从江阴市教育局了解到,江阴已有对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评判标准及处理办法,每年年底甚至会给每名教师的师德进行打分,不合格者所受到的最轻处罚也会是取消其当年的绩效工资。

  据了解,《江阴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2007年10月印发使用的,2012年9月进行了修订。

  低于80分,师德不合格

  记者在《细则》上看到,考核办法分为七个部分。首先要爱国守法,该项总计15分,随意停学生课的一次扣5分,剥夺学生上学权利的扣10-15分;其次是要爱岗敬业,该项总计20分,迟到、早退、旷课视情节扣10-15分,上课时擅自离开课堂一次扣3分;第三是关爱学生,不保护学生安全扣10-15分,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的视情节扣5-10分;第四是教书育人,公开排列学生考试成绩名次扣5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扣5-10分;第五是为人师表,在课堂上接打手机视情节扣10-15分,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以各种理由勒索学生及家长的扣10-15分;第六是终身学习,教学成果或论文弄虚作假的扣15分;第七是一票否决制,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活动、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严重影响教师形象及败坏声誉等行为的将直接否决,不得评优。总分8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

  江阴市教育局工会罗主席表示:“考核标准很严格,各校给自己的老师打分,首先是备课组中的老师互相打分,其次是年级组给老师打分,个人还要写总结,之后学校的领导还要再打分。最终考核不合格的会取消当年的绩效工资,不得评优,情节严重的还会另有处罚。教育局平时也会接受群众举报,哪位老师有违反师德的行为,一经查实也会算入师德考核内,整个考核流程比较多,所以学校、老师一般也做不得假。不过《细则》的制定主要还是用以规范和约束老师的一些行为,让老师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行为更加规范。从近几年的考核情况来看,不合格现象还是比较少的。”

  脾气急的老师有耐心了

  江阴市区一所小学的副校长告诉记者:“《细则》的规定确实很严格,不过也都是我们老师理应做到的,学校年底也会对每位老师有公正的评判。《细则》实施后确实很有效果,老师们的教学行为也越来越规范了,一些脾气比较急的老师现在也变得更有耐心了。”

  从江阴市教育局给出的数据来看,自从《细则》实施后,有关教师师德的投诉确实更少了。江阴市教育局监察室的陆科长表示:“几年前,每年仅体罚的投诉就有几起,最多的一年好像有四例,违反社会公德的举报也不少见。最近几年,每一两年才会有一个体罚投诉,去年出现了一例,今年到现在都没有,其他违反社会公德的举报更是难得一见了。经举报后并查明属实的, 我们会把情况反映给工会,计入当事教师的考核分数内,情节较轻的可能就会取消当年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有的可能计入下一年甚至更久。”




评分

参与人数 1好评 +1 收起 理由
长江阿飞 + 1 神马都是浮云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3-12-10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基本上就是大炮打蚊子,做给领导看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0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女儿班主任放学后就辅导本班好几个学生。只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真不好说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0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换汤是远远不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0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幸福 发表于 2013-12-10 12:35
我女儿班主任放学后就辅导本班好几个学生。只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真不好说什么

正常现象
老师灰色收入就是这么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0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起来还是有难度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0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改革启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0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神马都是浮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0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归说,做归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1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具体的效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6-2-19 13:31 , Processed in 0.567541 second(s), 40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