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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单独二胎”新政已完成调研即将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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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9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两天,“单独”可生二胎的消息引发强烈社会关注,国家卫计委日前也表示, 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那么,江苏何时能实施?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江苏暂无“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时间表,还有待现行条例的修订。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江苏前期已完成大量调研,近期将依法组织实施

11月16日,网民“张玉峰”在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咨询,“国家公布‘单独’二胎政策后,想问我的情况是否符合政策,如何申请办理?我是独生子,妻子有一弟弟,我们现有一个6岁儿子。”

对此,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回复:“如果你父母终生只生育了一个孩子,无其他兄弟姐妹,你的情况符合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针对这次生育政策调整,江苏省前期已经完成大量调研工作。中央决定出台后,正积极上报,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近期将依法组织实施,请注意关注。”

昨天,江苏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相关负责人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提请对现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本月底将召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即使现在提请,按照常规也赶不上了。因此,最快也要等到明年1月下次常委会召开。不过,也不排除临时调整的可能。

据了解,现行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02年10月23日通过,后来又在2004年6月17日修订。

政策落地前抢生二胎,仍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

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即便现阶段放开“单独二胎”,生育率也不会出现过快增长势头,因为生活、教育成本的提高,“少生优生”成为不少夫妻的共识。

不过,对生二胎最着急的是70后80初的这部分群体,因为快过了最佳生育年龄。

对此,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提醒,在落实“单独二胎”新政之前,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还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以,符合新政条件,有二胎生育意愿的“单独”夫妻,应慎重考虑评估,别冒险赶在新政落地前抢生“二胎”,“现在生二胎都必须先来申请《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不管是双独,还是其他符合政策范围的,如果没有来申请并获得审批,即使是符合政策,也是要被征缴社会抚养费的。


发表于 2013-11-20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阿飞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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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0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开那女孩 发表于 2013-11-20 08:06
谢谢阿飞分享

你符合条件,再生一个小放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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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阿飞 发表于 2013-11-20 08:23
你符合条件,再生一个小放开吧

已经有一个小放开了  太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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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0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开那女孩 发表于 2013-11-20 08:28
已经有一个小放开了  太折腾了

怎么说可以再来一个,反正家里房子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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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阿飞 发表于 2013-11-20 08:30
怎么说可以再来一个,反正家里房子大呢。

[s:541]
先享受下生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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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0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开那女孩 发表于 2013-11-20 08:35
先享受下生活哈

可以过几年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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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阿飞 发表于 2013-11-20 08:41
可以过几年再生

以后再说啦~~
就怕生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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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0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开那女孩 发表于 2013-11-20 08:50
以后再说啦~~
就怕生不起

努力吧,有就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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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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