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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盗又被撞还得赔人钱 车主老徐“躺着中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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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天上午,华士人王某骑着电动车急匆匆地赶路,不小心撞到了停在路边上的一辆电动车,致使自己跌地受伤。由于被撞电动车的车主不在现场,王某只得电话报警。

交警正在现场勘查时,张某带着开锁工具来到了现场,称自己正是电动车车主。专业的开锁工具、游离不定的眼神、前言不搭后语的表述,这一切都引起了交警的注意。追问之下,张某承认电动车是从附近的一处菜场外偷来的,到这儿实在扛不动了,就停在公路边上回去拿工具来撬锁,没想到竟然会发生交通意外。

于是,交警将偷车贼张某移交至当地派出所处理,并根据车辆登记信息找到了车主徐某。此时的徐某正在菜场内买菜,并不知道自己的电动车被偷。事后,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为了领回被偷的电动车,徐某与王某一起来到交巡警华士中队进行事故调解。

王某坚称,因为手脚受伤,前后已花掉850元医疗费,此笔费用必须由徐某承担。“我自己都是受害者,车子被偷了,竟然还要我赔偿,门都没有。”徐某的态度非常坚决。

徐某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人员表示,如果小偷没被当场抓住,不管电动车是自用还是失窃,赔偿时肯定会由车主直接负责。现在小偷虽然被抓关了起来,但他根本没钱可赔,最终还得要找上车主。

经过一番劝说,徐某答应拿出300元当作是对王某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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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大冷冷 + 1 搞不懂 哎
韬光砺剑 + 1 神马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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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法真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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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理 调解人吃屎了   如果小偷偷了别人的刀,杀了人,那么刀主还要吃官司了。
小偷没钱,因由政府先垫付,小偷以工代劳,直到把钱还上。
政府老是做出这种无厘头的举动,把责任转嫁到无辜者身上,不肯担负起应有的责任,为人民排忧解难,这样的政府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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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0117404118 于 2012-7-10 09:02 编辑

荒唐....
如果王某是撞上了路边的花坛,是否可以要求园林绿化部门赔偿呢?如果是撞到的石头呢,那估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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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徐应该向小偷再索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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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够神奇的,I 真是服了YOU{: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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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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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没天理,怪不得碰瓷这事吧,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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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民警   很幽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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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套专业工具应该值2钱的,不过恐怕警察会把他当做作案工具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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