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记(五)、勉为其难的决定
22日一天,业委和物业的电话被打曝,许多人举报31栋有一家一楼住户擅自在房前屋后绿地内浇注了一些水泥地面。晚上七时,业委集中到现场查看。可叹的是,任我们跟户主争论,这么多举报人却一个都不露面。无奈之下,业委到物业办公室商量至9时多,作出了如下决定。能否执行,全靠业主自觉支持。唉,既要维权,又不肯出面来助助威,一脚踢给业委和物业,静观其变,再说三道四。处理了,被处者拒交物业费;处理不了,一大片不交物业费。如此而已,呜呼哀哉!
通 告
尊敬的全体业主:
近期小区内发现有一些业主自行在楼栋底层的家前屋后绿地内浇注水泥地面,原因是底层卫生差、绿化不整齐、虫子多,影响底层业主生活。业委会根据业主的反映,会同物业负责人进行了实地查看。现场所浇注的水泥地面对住户的卫生环境会有所改善,但同时也侵占了一些公共绿地。为此,经业委会讨论商议,一致认为放任自流毁绿造地是不可取的,业主相互仿效将一发不可收拾。因此议定:
1、允许业主为改善卫生状况自行筹资浇注房前屋后水泥地。浇注范围为外墙立面起60厘米内,全栋必须保证整齐划一。
2、业主有以上需求时,应首先向物业申请。物业根据业委决定进行实地勘查后给予批复。经批准后始得实施。
3、为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防止业主各行其事,地面浇注经物业和业主双方进行合理估价后,由物业保质、保量统一实施,做到既方便生活,又美观大方,协调统一。
4、本决定公布之前业主已自行浇注的水泥地面,由物业劝阻业主自行按上述决定予以纠正。
5、业主如拒不纠正的,将依法申请行政执法部门处置。
特此通告
江阴市新华三村业委会
江阴市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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