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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杨经理,可否发个告业主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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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写清楚哪些是物业该做的,哪些是开发商的责任,如果确实不是物业的责任,那我们下次就不用找你们了,省得你们推来推去
发表于 2011-8-1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兔子,你为啥不用头像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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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兔子又有啥事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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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蟾桂) 的帖子

“搞搞明白”
[s: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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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下大雨了,又渗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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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涉及开发商的责任也是由物业来协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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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chengcaixia于2011-08-12 13:24发表的  :
兔子又有啥事了啊
没啥事啊,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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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慢腾腾) 的帖子

物业经理: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单位对公共部位的维护及管理,房屋质量问题物业管理单位有义务协助业主做好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及协调,并不代表问题就能及时解决,请您搞明白,有时不要把问题进行转移。”

偶:
物业已经搞明白了
让偶也要搞明白
偶真的不明白
所以说
希望能
“搞搞明白”

不知你明白不明白
反正偶还是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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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就是不明白,所以发贴让杨经理给整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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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了帖也没有,估计杨经理高度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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