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 星期三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流行美

[KFS物业互动] 小区问题汇总(以书面形式递交KFS)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4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1楼xbj1953于2010-01-04 18:55发表的 :
回答cathycat:开发商拿不出《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就说明不具备交房条件,并不是我们不收房。耽误一天就要赔偿一天。如果开发商具备了交房条件而我们不去收房就是我们违约,我们要支付每天50元的违约金的,这在合同第十一条中写着的。建议大家认真阅读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十四、十五条。


以上情况, 我们向KFS提出了书面质询, KFS会给我们业主书面答复么, 敢给我们业主书面答复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4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2.5元一平方的装修管理费收费的依据是什么?物价局是否同意?装修压金为什么要一年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4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楼桂林山水于2010-01-04 20:19发表的 :
2.5元一平方的装修管理费收费的依据是什么?物价局是否同意?装修压金为什么要一年退?

装修管理费该不该收?目前法律对此并没有专项的规定,但可以明确的是,小区的住户拥有装修房屋的权利,而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是属于所有业主的,因此装修管理费即使要交,是交给业主委员会还是物业管理会,这个收取的权利主体值得商榷。其次,收取不予退还的装修管理费显然是没有法律支持和道理的,但鉴于装修时容易破坏公共环境和设施的客观现实,他也比较倾向于收取装修押金的做法。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细化约束,即使是收取装修押金的做法,在出现赔偿问题时,其损害程度鉴定主体,赔偿费用都没有具体规定,因此也容易产生问题。
装修押金的收取是合理不合法。不合法,是因为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要收取装修押金;合理,是因为这是物业公司为保护大多数业主利益而采取的作法,因为对有些业主的野蛮装修,侵害其他业主利益的行为暂时没有更好的办法加以约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4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大家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5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大家,那个关于霸王装修队的问题,如果有,请打110谢谢!!!有一家报一家,我就不相信没人治得了他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5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询问下电表是不是峰谷电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6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关注一楼问题汇总,我会陆续添加,在周末碰头会上讨论如何跟KFS交涉这些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1-27 21:27 , Processed in 0.087712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