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 星期六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楼主: 宇澄

[KFS物业互动] 物业,拿什么拯救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21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楼主(宇澄) 的帖子

引用第14楼花魅于2009-12-17 18:20发表的 回 楼主(宇澄) 的帖子 :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怎么可以这样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1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马甲,只发了一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1楼(旷野晨) 的帖子

[s:357]  可惜我没看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1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素质不好
禁言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2 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3楼hkg0508于2009-12-21 20:50发表的 :
这人素质不好
禁言了

恩不用看了 禁的好 [s:35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2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发言呢,为什么删除我的发言,难道不能讲几句公道话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2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5楼(孤独的人) 的帖子

[s:357]  我来的晚  没看到你的发言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2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上网,不要骂人,骂人是不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2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觉得有意见可以当面提,或者网上匿名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3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7楼旷野晨于2009-12-22 22:35发表的 :
文明上网,不要骂人,骂人是不对的

要文明 要和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5-1-4 18:33 , Processed in 0.117007 second(s), 38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