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文件 澄房金[2009]2号 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关于准备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的报告》的批复(锡房金管[2009]6号)和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同意江阴分中心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的通知》(锡房金[2009]25号)文件精神,江阴从2009年10月17日起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度,具体轮候方案如下:
一、月度贷款规模: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月度规模控制,月可放额度为6000万元,单月贷款发放量严格控制在可放额度内。
二、暂停办理:
根据澄价发[2009]39号《江阴市商品住房明码标价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实行价格备案后擅自涨价的楼盘一律暂停办理贷款。
三、优先办理:
优先保证经济适用房贷款、二手房贷款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
四、签订按揭条件:
1、开发公司和开发公司所在集团公司已按国家规定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由分中心指定担保公司与之就上市楼盘进行公积金贷款操作签订按揭协议。
2、开发公司新上市楼盘在主体基本封顶后,由分中心安排上门验收和签订按揭协议,并视资金状况择机安排贷款操作。
五、职工申请贷款的轮候:
职工购买已签公积金按揭贷款协议的楼盘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一律参与贷款轮候,具体由江阴公积金分中心视资金状况根据借款申请的先后安排放贷。
六、其他:
与贷款有关的政策一律以贷款合同签订时的规定为准。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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