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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弘建的版主请你出来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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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版主的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房产论坛管理制度;
2)遵守纪律,严禁泄露管理论坛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
3)善待会员,认真回答会员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尽可能回复论坛发表的每篇帖子,引导大家发表符合版块特色的优秀帖子;
4)不定期策划组织版块讨论或活动,做好版块宣传,调动版块气氛,扩大版块知名度,增加版块人气;同时配合论坛开展阶段性活动;
5)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管理版块,协调版块上的不同观点,妥善调解处理版块上发生的各种纠纷;
6)版主连续超过10天不能上线管理论坛的,必须在论坛事务区的“版主管理”区内请假,并且将管理任务移交给其它管理人员,没有请假无故消失10天且回来后论坛事务区的“版主管理”区也不对此进行说明的取消版主资格转为普通会员;
7)版主必须经常关注《论坛事务》中的《版主管理》、《版主交流》版区,对论坛的事务发表自已的见解。;
8)根据贴子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管理版区内的各类贴子。(加精、评分、加亮等,具体标准见贴子管理规定)。
9)版主不得将自己的版主 ID 转借给他人。如发现一次予以口头警告,如果再犯,议会将视情况撤消其版主职务;
10)版主为房产论坛QQ群里的成员,在群里的显示名字必须设置和论坛所担任版主名字相同。
11)版主必须熟悉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种基本管理功能操作方法。
发表于 2009-9-3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该学习了,要与时俱进啊,我们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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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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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我们版主把职责规章都给破了个遍。厉害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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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云中迈步) 的帖子

支持楼主!

热心的业主们,赶快推荐自荐你们的版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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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版主是该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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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兄去申请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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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当版主,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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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一直在学习。 [s: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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