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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费是按什么比例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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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9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购买了长泾镇的商铺(100平方米),商铺的评估价为60万,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报出的过户费为28万,请问该报价是否合理?过户费是按什么比例收取的?
发表于 2018-3-19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情况属个人购卖非住宅。
1、买方缴契税,计税依据*3%。
2、卖方税金如下:
(1)增值税:按计税依据征收5%,计税依据=[计税价格(含增值税)-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时的作价]÷(1+5%)。城建税:增值税×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2)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含增值税、原契税)-转让住宅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税率为20%
(3)印花税:合同价格0.05%
(4)土地增值税:按规定清算或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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