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业主代表大会
暨业主委员会成员增补的公告 春江华庭小区业主:
经与澄江街道江锋社区商议,计划于12月底召开春江华庭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商议决定1、小区路面车位后续方案;2、物业合同续签事项;3、业主委员会成员增补。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现将业主委员会成员增补候选人的产生办法通知如下: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无故欠交物业服务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情形且未改正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确定的规则予以罢免。”
经请示江锋社区,春江华庭业主委员会成员增加到9人;因现成员中一人辞职,故本次增补3名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采用推荐方式,可以按照如下3种程序进行: (1)业委会成员实名推荐。 (2)业主代表个人自荐。 (3)其他业主可相互推荐。(3名以上的业主代表联名推荐,或10名以上的普通业主联名推荐。)
《候选人推荐表》附后,相关推荐人和被推荐人亲笔签名后,可1、直接送交业委会;2、委托物业服务处送交业委会;3、通过江锋社区送交业委会。 《候选人推荐表》统计时间截止于12月25日。
春江华庭业主委员会 2015年12月13日 此通知张贴至春江华庭东门、北门、各楼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