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业主: 1. 我是阳光国际花园的住户,我们小区的物业是好管家物业,该物业擅自增涨物业费,私自在电梯内安装刷卡机,而且社区内消防设施全都没有通水,还有很多住户漏水的问题没人去解决。物业的五年服务期已经到了,小区的大多数居民对该物业很不满意,请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我希望物业能够公开财务,或者帮我们更换新的物业,谢谢! b) 澄江街道回复: 1. 你好!经澄江街道物管中心承办处置,事实上2014年度阳光国际花园尝试实行了酬金制的物业服务的形式,有老标准的七级服务降为五级服务标准,通过一年试行,小区本年度物业费至今还有160余万没有到账,导致小区物业管理几度面临崩溃,实践证明采用酬金制降级服务不可取,小区服务品质没有提高反而倒退,为体现小区应有服务品质,依据小区业委会在2014年3月10日的通告内容,小区暂时恢复包干制,参照2014年[澄价规1号]文件4级服务标准进行服务,来确保小区应有的服务品质。 2. 对于在电梯内安装刷卡机的问题,其实阳光国际电梯一直配置梯控系统,因前期装修高峰不具备条件使用而未启动该系统,现大部住户入住,为提高小区安全系数,启动该系统,并相应通过市技监部门年检合格,符合使用条件。 3. 对于消防设施没有通水的问题,自2013年以来,因消防主干道隐蔽工程段渗漏,无法注水,为妥善解决该问题,小区物业已向市有关部门作了多次反映,近期将由市住建局牵头,汇集相关部门研究修补方案,届时具体处理结果将会有结果。 4. 对于很多住户漏水的问题,阳光置业在小区设有办事机构,着手处理小区相关的遗留问题,业主已向物业服务中心报修的内容,如还没有及时处理的,可直接到会所二楼与阳光置业办事机构协调处理。 5. 另外,对于物业公开财务、更换新的物业,经调查核实,你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每年有过2次财务公示;如需更换物业应当由你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谢谢理解! i. (澄江街道 于 2015-9-915:37:44 反馈)
就上面几点回复批注: 2. 关于业委会的辞职情况 1. 业委会成员集体辞职告知书及业委会公章交先锋社区近一年,业委会在澄江街道物管中心末作备案也近一年,两级属地管辖的政府对其中原委经过近一年不理不问,小区不存有业委会已事实默认,街道物管回复中竟说小区有业委会,睁着眼晴说瞎话,为自己懒政失责不作为寻托词,不依法协调监管,原因何在? 3.关于电梯刷卡 1. 街道物管中心说电梯刷卡是原有配置梯控系统,现在启动,试问,原有配置的门禁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为何不启动,道理何在,用意何在,还说通过市技监部门年检合格,请公示该批文。其实业委会在去年已发通知,要求物业停止电梯刷卡,全部拆除,恢复原样,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业主拆除也是有据可依的。 4. 关于物业收费定价 1. 当初澄江物管中心既末做可行性研讨,又没有成功经验借取,更不听业主反对意见,盛赞并推举酬金制,现又改说不可取,出尔反尔,如此随心所欲,无视业主权益。另外请问:业委会2014年3月10日通告又为何不一并公示,原话原意是:-------恢复包干制,参照4级标准,条例规定由业主大会才能决定,这个为何不召开业主大会就自主行政包办决定了呢。 2. 第五段说,如需更换物业应由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明知重大问题都应经业主大会决定,难道物业服务形式、收费标准就无需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由你中心一手包办决定吗?可以让物业单方擅自调整吗?混帐逻辑,有法不依,这样的臭水平,还混在管理岗位上,请澄江街道党委,纪委调处。 3. 按合同1.3元交物业费,业主是依法办事,物业擅自公告调涨成2元,属违规乱收费,街道物管、物价局负有监管、纠错之职,业主应团结行动、依法维权、抵制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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