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江阴市文定四村39幢1101室房产的公告(三次)
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江阴市文定四村39号1101室房地产。 起拍价:90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阴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阴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6月12日起至2015年6月29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江阴法院网络拍卖(变卖)人员联系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7月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阴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江阴农商行营业部,账号:01880132001268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宜兴陶都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0510-80601193(薛法官)80601139(郎法官) 联系地址: 江阴市东外环路168号 法院监督电话:0510-8684952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