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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会吧

[小区故事] 业主委员会必须对物业保安打业主事件调查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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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4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不打不相识,说不定以后还是好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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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4 21: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果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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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4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是治安案件,只能由司法机关处理;业委会是业主自治组织,没权力调查处理治安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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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4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我先关闭
原因大家都已经看到了

当事人姚胖胖也算是论坛的活跃分子
今早也因为楼主得一个未经证实的信息错误的帖子上论坛作了澄清
当事人活蹦乱跳行动正常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没有在论坛要求业委会如何
我不知道楼主是否经当事人授权来帮他讨要说法

但很显然
这个帖子最终变成了业主间的吵架帖(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没有起到积极地作用


再把两位网友的跟帖晒一下赞一个两位网友

muhanchi这年头估计没人傻到随便动手打人,保安都是小年轻,冲动难免的,如果打人,应该道歉。但是还原当时的场景,刑法还有激情犯罪呢,还有初犯从轻累犯从严呢,兄台一句开除,是要断人家饭碗啊。我认为如果物业作出诚挚道歉,并且取得当事人谅解,不是两全其美么。
国庆这个事当事人已经报案了,如何处理是警察的事,业委会只能在派出所作出处理后在公布,他们没有权利处理保安的。



再说一下,业委会不是一个权力机构,也不是啥执法机构,只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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