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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省地税局副局长:江苏不在房产税试点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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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江苏省地税局副局长陈茂锋参加网络直播,与网民进行互动。在直播过程中,不少市民打电话咨询有关地税问题。

  二手学区房也要缴纳  有来自南京的网友提问,自己买了一套学区房,43平方米,二套房。不过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发现,“除了买家应缴纳的契税之外,还有很多税,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还有地方教育附加。”网友疑惑这些税不都是卖方交嘛,怎么都轮到自己交了?

  江苏省地税局副局长陈茂锋介绍,如果是第二套房,无论面积多少,都是按照3%的契税交税,但是这个契税是购买方承担的,至于其他环节的税收,则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房地产市场是卖方市场,特别是南京市。所以税收一般由买方承担。 另外,在营业税方面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满五年的普通住房是全免的,不满五年的普通住房是按照差额征收的,前后两次交易有没有跨五年,个人所得税一般是1%,教育费附加都是跟营业税走的,都是比较少的,加起来是5.6%,再加个人所得税1%,一般是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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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飘逸 + 1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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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网友提问,自己有套住房,想给孩子再买一套,但是又担心以后会收房产税。究竟房产税什么时候来,怎么收有没有个说法呢?
  陈茂锋介绍,如果想换房,五年以上的房子,营业税是免的或差额交的,如果是唯一一套房子,个人所得税可以免征,不满五年要全额交营业税。至于市民们关心的房产税,陈茂锋说,“据我们了解,有关方面正在积极研究房产税综合改革的方案。”不过,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并没有进行试点或者出台相关的房地产征收的政策,房产税在国内一些城市试行,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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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可以放宽心了!{:1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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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蓝蓝 + 1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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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9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可以放宽心了!{:1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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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9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税真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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