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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14时许,顾山镇香山二村24号围墙大门被一辆厢式货车撞坏。发现自己闯了祸,货车司机赶紧逃之夭夭。
“一辆货车撞坏我家围墙大门后跑了。”2013年10月29日14时许,一位市民拨打电话报了警,接到电话后,顾山中队事故组民警立即赶到顾山派出所查看监控,事故地点在一条弄堂里面,平时货车经过的比较少。根据此特点,民警立即锁定一辆中型厢式货车为嫌疑车辆。随后,经过公安信息网查询,该车是江阴食品城一家店的送货车,通过联系,驾驶员承认当时撞了围墙大门。
2013年10月30日上午,货车驾驶员徐某到中队接受调查。“我真不知道撞坏了围墙大门一点点也要受处罚,当时我在现场等了一会儿,看到没有人,我就跑了”该司机说。他在食品城帮一家店送货,听到民警联系他老板后,才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第二天赶紧到中队自首。徐某以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行政拘留五日。且据公安部123号124号令规定,徐某持有的B证将被降为C证并记12分。
交警提示,许多司机都以为开车撞了人逃跑才算逃逸,实际上撞坏绿化、隔离护栏等建筑物后直接离开现场,都算肇事逃逸。不管是绿化和隔离护栏等建筑物或者别人家的宠物,都涉及赔偿问题,肇事司机不能随意离开现场。根据条例,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受到罚款1000-2000元,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
交警提醒,许多司机以为撞到墙或者树木等行为是小事情,且车损不严重,又是单方事故,不报案就离开现场不是什么大事,这完全是错误的观念。出了类似的单方事故,最好是首先对事故现场自行牌照取证,完了之后及时拨打电话报警,千万不要擅自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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