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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若云

[KFS物业互动] 物业提醒----公共用地请勿放置个人物品和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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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小蜜蜂于2009-05-01 22:14发表的  :
[s:61]  [s:61]  [s:61]
物业及时提醒
称赞一个~
希望楼主能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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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LZ的倡议!有时一些不太用的东西就把它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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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谢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还有几件事情需要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1、楼道里摆放杂物的业主请在10号前自己清理,10号后物业将作为垃圾处理
2、单元门平台上摆放花盆的业主请把花盆搬回家,马上要进入霉雨季节,盆里的泥被雨水冲后会堵塞下水口,引进渗水
3、148单元的业主请自觉把自行车停进自已的车库或公共停车处(多层架空层下),此单元在电梯大厅成停车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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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7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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