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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0楼望江楼于2009-04-30 15:35发表的 : 地下想要收费可以,不要吧利昌搞进来,你想要50块我们给你好了。别TMD吧利昌扯进来。
引用第6楼物业设备于2009-04-30 11:30发表的 : 语云,地面道路属全体业主所有,其收益也是全体业主所有。这部分费用一是弥补以后的共用配套设施的完善,老设施的维修的。二是作为小区日益老化,维修资金一旦用光的话,这项业主共有收益就是这个小区的救命钱。三是弥补物业运作的时候小额资金补偿。 看你帖子的意思,你是很反对地面车位收费的。那么我想请教一下,如果出现共用部位(注意,不是公用)损坏,且不能使用维修基金的时候该物业主体该怎么办呢?共用设施的维修费用是不包含在物业费和维修基金里边的哦!语云对此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s: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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