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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雨微

[小区故事] 昨天敲墙物业唧唧歪歪的,我都拿到安检部门的章还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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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7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小人物于2009-04-17 08:13发表的  :
按你这么说,你可以去向房管局建议了,把这个安监科撤了,多好啊,又省编制又能节省财政开支。
如果说政府的职能企业能够做的话,那还要什么行政许可呢,我看什么都可以让企业来做嘛,像特种设备安监啊,煤矿安监等等之类,安全事故肯定能下降的了。有些

别什么事都拿着教育物业的晃子,来到处说教,我跟你讲,我要是物业,凭着你这条办安监,什么物业谋私利之说,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甚至向法院起诉,可惜这个物业做事太没用了,这种事都不出来澄清一下。

.......
这个小人物说这个话有点过分了,那你就跟物业去告我们业主,你说不是物业的,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因为那边也是你们华惠物业的,我对物业确实很不感冒的,你们物业有资格给我们业主断水断电吗?谁赋予你们这样的权力啊,我对无求马的说法完全同意,如果物业本身做得很好,就不用业主这样操心了。我们也确实问了隔壁的圣廷苑业主,难道我们编造不成,人家物业敲墙都一直在现场看的,业主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去敲承重墙的,毕竟这个房子是我们花了一笔钱买来的。鄙视小人物,物业要说话就出来而不是弄个马甲上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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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业主,都是好意,意见不同时就事论事可千万不要伤了自家和气。
  这个安鉴费既然是有文件,也就是说是有章可循的,在我们小区来看也是一定要交的,不管是装修入住或是没有入住的业主一户都不能少,大家对此收费都有疑问,但又不得不交。
  有时也挺无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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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就不必再扯了吧,
我想物业也并不完全是为了业主的利益吧,它只不过是想一旦出事,不承担这个风险而异,
我们业主上交了这笔费用,那么物业就要尽自己的职权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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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物业,我想问一下,我们交装修押金时的50元跟踪费也是国家的行政收费嘛?? [s: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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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新蓝的意见。
希望有关业主不要再在此事上打口水战了,如有疑问可致电或访问房管局安监科,另外,现在有些事情并不是别人这样做了你就可以这样做的。
请大家就此打住,否则本人将行使版主权力锁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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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沟通下就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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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一切尽在意料之中。 [s:61]  [s:61] 不关乎自己的利益,别人是不会支持的,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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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穿着透明马甲的小人物要告我们,我们非常乐意奉陪,就是不知这个小人物有没有学过法律,法院会不会把他的状纸扔进纸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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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住,到此为止,多说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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