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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浦江23号小区房产证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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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兔先生 于 2012-7-31 23:02 编辑

    很高兴我们成为浦江23号小区第一户办理房产证的业主,明天8月1日就是我们小区正式办理房产证的日子,接到通知的邻居们可以前往办理啦!这里我汇总一下办理过程的注意问题:
第一站:开发商(售楼中心五楼)
1.更换发票
    不论是现有发票的还是收据的业主,一律带好发票或收据前往5楼财务室更换为正式发票。
2.签订补充合同
    由于我们购房的价格和面积与实际不符,所以签订补充合同,一定要本人签字哦!
3.领取商品房初始登记证
    这个在开发商那里领取即可。
第二站: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大厅地税区)
办理地址:江阴市长江路201号(公交车9、10、17、22、23、26路)
咨询电话:0510-86415192  86415193
缴纳契税,所需资料如下: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换好发票,开发商区复印一下即可)
3.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补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所有的就两个人的)
注意:
1.缴纳契税,只可以刷市民卡或农村商业银行卡,大家务必携带现金
2.2010年7月后签合同的,也就是享受首套房契税补贴的业主,需要前往房管局办理"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否则不享受优惠补贴。
第三站:开发商
1.交回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原件
2.交回契税办证联发票
3.交回充合同原件

附加: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办理地址:江阴市砂山路92号(行政审批中心南面)
咨询电话:0510-86891147
所需资料:
1.购房合同;
2.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
3.如单身,应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单身证明。
应该是这些,我们是7月前签合同的,所以不需要办理;可惜多花了钞票。

契税的缴纳标准:
1.合同2010年7月1日前签订,缴纳购房款2.0%;
2.合同2010年7月1日-10月1日期间签订,缴纳购房款1.0%;
3.合同2010年10月1日后签订,缴纳购房款1.5%;
4.商铺的具体标准,没有关注。

以上信息,仅作为参考,如有误还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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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兔先生,您太牛叉了,这个攻略简直是夏日里的清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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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 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财政部等部门下发的财税[2010]94号文件精神及江阴地税局通知,江阴全市自2010年10月1日始,对房屋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作出如下调整:
一、 关于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之间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按1.5%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其它情况,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
二、 关于个人所得税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以下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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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 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yoheflex 发表于 2012-8-1 22:45
2010年10月1日后的90平以下是不是1%啊

是的。2010年10月1日开始,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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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都是我们自己去办吗,我记得我们好像交了代办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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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契税要自己交哇,那些资料都需要我们提供呀,资料齐全他们再提交相关机构办理等拿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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