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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京石高速被淹车主索赔 首发集团称需上级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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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27日上午,约80位数日前搁浅在京石高速南岗洼段的车主和驾驶员在北京首都公路发展集团(以下称“首发集团”)聚集,提出索赔。
7月21日的暴雨是特大自然灾害,集团自身也受到巨大的损失。但本报此前报道显示,当天下午市级指挥部连下黄色和橙色预警后,首发集团并没有关闭京石高速入口,也没有停止收费加快车辆通行速度。

至于索赔的关键点主要有两点,一是,过收费站领取了卡但未完成支付是否算已经签订了合同;二是,高速路面上水深那么高,首发集团未及时设置路障仍放行车辆上高速,未尽到提示义务,7·21特大暴雨能否成为首发集团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北京博儒律师事务所主任平宏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车辆过了收费站领卡了,就已算签订了合同,跟在哪里结算没有关系。

他说,在合同纠纷里,有一个违约免责事项是不可抗力,这个事项是高速公路最有利的辩解理由。这场雨是不是不可抗力,高速的经营者要来解释这场雨是否是不可抗力,这涉及到高速及配套设施是否符合设计标准,超出了设计标准才算不可抗力。

平宏民告诉记者,这次事件的不可抗力免责理由是不能完全成立的,首先需要调查设计标准是否达到当时的规划标准,其次是建成后工程的功能是否达到当时的设计水平。“高速的经营部门在路面被淹的情况下,仍放行车辆上路,未尽到相应的提示义务,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全赔新车是不太可能的,对首发也不公平。”一位车龄约2年的代表说,多数车主在受灾后惊魂未定,因此至今还没有到丰台去看车况,对于赔偿可能需要出示的原车况证据,也有许多人没有固定证据。

被泡车辆中有宝马、路虎等豪车,也有客运货运的大车,许多车辆属于运输公司或贸易企业,因此仅缴纳有交通强制保险。一些石家庄、承德的司机已经来北京多次,希望解决被泡车辆的问题。

被缴费过路的司机们质疑,首发集团在降雨中没有派人查看路况,继续选择收费放车,而在事发后也没有参与救援,但当天首发的协调人并没有回应太多问题。首发集团工作人员将车主信息再次登记后,也没有承诺下一次沟通的时间。


发表于 2012-7-28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抗力{:soso_e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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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靠,忽悠啊,继续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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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8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让他们破点财可不是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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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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