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Y510小草 于 2012-4-30 10:45 编辑
1、办理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 答:申报材料: 土地登记都应首先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 各类登记提供材料如下: 一、新购商品房: (一)2006年10月以前购房 1、购房协议原件; 2、房屋用地分列表复印件; 3、购房发票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 5、开发公司土地证复印件; 6、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7、宗地图。 (二)2006年10月以后购房 1、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证 2、房产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房) 二、权属变更:(二手房、继承、赠与、地址变更等) 1、原使用者土地证; 2、双方协议;(继承、赠与公证书,派出所地址变更证明) 3、过户后房产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2、办理承诺时间是多少? 承诺时限:商品房土地登记5个工作日。
3、具体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个人居民住宅商品房100㎡内每本证收取18元,每超50㎡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个人商品营业房500㎡内每本证收取90元,每超100㎡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000㎡内收取登记费77元,每超500㎡内加收28元,最高不超过2.8万元。 上述面积指土地面积。
4、土地证上的终止日期是怎么回事? 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使用年限的,住宅七十年,商业四十年。使用期限由开发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出让合同直接约定,不会因办理土地登记的早晚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发生变化。
5、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面积是如何计算的?我的房产面积一百多平方米,为什么土地证上只有十几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明了土地使用权面积,有时并不是与房产面积相等的,如老式平房住宅,除了房子外,往往还有独自使用或几家共有的院子,而这院子也应纳入土地使用权范围,这时土地使用权面积就会大于房产面积;而多层商品楼房因为整幢房屋产权人都共同使用该幢房屋所占土地,土地使用权只可按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这时土地使用权面积就会小于房产面积。
6、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了怎么办?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本人带身份证到长江路181号土地交易中心4楼江阴市国土资源档案馆调原办证材料; (2)拿所调原办证材料到绮山路83号江阴日报社登报发布遗失声明; (3)拿遗失声明当日报纸到长江路181号土地交易中心13楼1303室在江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发布注销公告; (4)登报遗失声明十五天后带相关资料到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申请受理。 遗失补办土地证需提供的材料: (1)在江阴市国土资源档案馆所调的原办证材料; (2)遗失声明登报发布当日《江阴日报》报纸(全部); (3)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房产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江阴市国土资源局注销公告原件、江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注销公告打印件 [到长江路181号土地交易中心13楼1303室拿]; (5)土地登记申请书; (6)其他所需材料(如地址变更证明等)。 =================================================================================== 以上是常见问题汇总,若需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点击“政策咨询”进入房交会政策页面,通过QQ临时会话,在线咨询相关问题; 2)在本主题帖进行跟帖询问,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之内,通过“楼主留言”等形式进行答复; 3)直接拨打0510-86415011办公电话,咨询相关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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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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