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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来自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的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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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海新闻网讯 4月23日,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来自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的感谢信,信中对循化县人民法院积极协助化解矛盾纠纷深表谢忱。  今年1月份,循化县法院收到一封由江阴市人民法院名义邀请该院法官到江阴市法院协助化解矛盾纠纷的邀请函。信函中称,2011年5月底,刘元勋以房屋租赁纠纷起诉马某某,判令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要求马某某搬离租赁房屋。双方情绪对立,言词过激。因案件一方当事人马某某系循化辖区居民,诚邀当地法官前往参与协助调解。
  收信后,4月11日,循化县法院指派副院长马明清、立案庭庭长马辉前往江阴开展工作。赴江阴市前,该院法官积极寻找马某某家属,了解其家庭情况,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一到江阴后,两名法官制订详细的调解方案,采用实地调解、邀请宗教人士参与调解等多种方式,对症下药,从某某的成长经历、家庭生活、工作情况等方面入手,先后二十多次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从法律、道理、人情、信仰等方面诚心、细心、耐心做调解工作。
  经过六天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于2012年4月18日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显示了全国法院是一家的兄弟般的情谊
发表于 2012-4-26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有这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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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表面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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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相信好人还是有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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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社会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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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社会确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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