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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眼花了?这个法官太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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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造成三死两伤的交通肇事案件。在受害人家属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陕县法院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为由,对肇事司机“从轻处罚”,判决有期徒刑两年。陕县法院副庭长认为:是负责审理该案件民事部分的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出具了一份表述含糊的赔偿证明”,自己当时“眼睛花”,才将案件“判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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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游子 + 1 神马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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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7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偶觉得是偶的眼看花才对{: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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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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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法官有前科,当年娶媳妇时也眼花了,一不小心娶了一头猪。{: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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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u + 1 神马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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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7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此法官的老爸有前科为,生了这么一头猪{:soso_e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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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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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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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0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眼睛花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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