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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物管撤离,小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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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0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严    飞(江阴日报)

  求证行业说法

  进入2009年,我市频频发生物管公司撤出小区的事情。业主需要什么样的物管公司,而物管公司在恪守行业准则的同时又该如何高效地履行服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中业委会起到沟通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桥梁作用,是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

  房管局:与物管纠纷最好通过业委会去交涉

  根据我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如果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公司协商解决。如果业主对物管不满,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将其“炒”掉,另聘新的物业公司。召开业主大会应当有代表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应当以出席业主大会的业主的投票权数过半数通过。业主大会做出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由于业委会的缺位或者无力,在发生纠纷后,业主往往难以通过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博弈解决问题,而往往采取不缴纳物业费,或者是寻求政府帮助,这些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如果是涉及到全体业主的利益,最正确的做法应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通过民主协商后,授权业委会去处理纠纷。

  物业协会:业委会要及时做好物业与业主的沟通

  市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出现物业撤离的问题,也不能一棍子全部打到物管公司一家身上,另一方面小区业主欠费也确实使得很多物业公司出现亏损,“毕竟物管公司是企业,长期亏损也难以维继。物业费的及时足额收缴,这其中业委会起到重要作用,业委会成员要及时替业主反映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督促物业公司尽快解决问题,让更多业主赞同物业公司的服务。”

 另外,记者也了解到,业委会在小区管理中的确起到重要作用。近日在本市另一家物管公司宣布将要撤离的消息后,小区业主委员会和部分业主并没有选择等待,有业主在网上的“业主论坛”掀起了热烈的讨论,并建立了一个QQ群,召集了多位业主代表,每天在群里讨论可行的解决方式。而业主委员会则直接启动了新物业的选聘工作。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几天就完成了新老物业的交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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