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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erry0315

[KFS物业互动] 泣血提醒大家,2009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已无权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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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诚信缺失。自己砸自己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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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明显自己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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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还能这样干,物业如何取信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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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做到,这是做人最基本的了。。。
物业和业主永远都是对立面的2个人,其中沟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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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的物业费到我房东那里去收,我是租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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