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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面对“子母门”门,我来指点下一方城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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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策:
    把楼盘中目前发生的真实情况告知公司董事,取得他们的支持,然后把88平米及以下的户型改成子母门。毕竟小户型用子母门技术没有问题,资金也没有问题,需要考虑的所谓交期的问题和房管局修改备案的事情,在业主的理解下,神马都是浮云。
    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公司的品牌,把公司塑造成诚信,以客户为本的企业形象,这样,不愁后面的盘不热销。
     如此,利人利己,公司和业主双赢。
中策:
     打官司,然后通过法律仲裁,至于和业主之间的法律纠纷胜负难分。负,给业主换门,还落下给恶名;赢,不用换门了,法律证明开发商是对的。但是,一方城期房给潜在客户的吸引力估计要打折扣了。大家都搭了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只为了证明本来可以商量的事情,不值当啊。
     如此,损人利己。
下策:
     和业主耗着,反正主动权在开发商的手中,到时候等到瓜熟蒂落后,容不得业主不要了,你们钱都交了。不过,以后每周末业主以后每周末没事有事的过来维权,拉“无良开发商,还我子母门”的条幅,还经常在各个论坛上宣传我们公司的不守诚信的事情。这样,远的不说公司的名誉受损,同时还影响了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还把每次过来了解楼盘的潜在业主给吓跑了,这下人家都知道88平米的房子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估计88平米的后面没有以前那么畅销了。开发商后面还有二三百套房子没出手啊,现在政策调控怎么严,不是好事情。必须的,业主换门也没可能了。

   如此,损人又不利己。
     
发表于 2011-4-25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英明神勇,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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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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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对,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真的开发商不懂么?不要到时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s: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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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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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放商其实懂的,且不说诚信,就说名声吧,有的时候比金钱更重要,搞臭了,最终损伤的还是公司的利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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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和几个热心业主也可以牵头,再和开发商坐下来心平气和的交流一番,就当为邻居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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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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