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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onking

[KFS物业互动] 请教:如果业主花钱租用或者购买车库、车位,这个钱应该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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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7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你开着车从小区进出的时候。你首先用尾气在侵害着没开车人的权益。其次你车子产生的噪音也在侵害着他人的权益,还有,你在安全的角度上侵害着他们的权益,还有,你停车,占用了一大块本来应该是绿化的面积。你也侵害了没开车人的权益。你难道不应该交点费用出来弥补下你的过失?你出的这个费用,我觉得,应该使用在改善小区环境上。你说的交给开发商,太滑稽了。开发商赚了你这么多钱,交给了你这个存在很多问题的房子。你还感谢他?楼主,你可真够宽宏大量的。”    首先感谢“矮墩墩”的评论!谢谢!    你没有完全理解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把钱不明不白的给物业,不如给房子开发商。是他们建造的这个房子,这个小区。而物业是半路上杀出来的程咬金,根本没他的事,却在那里瞎折腾。    理解万岁!    望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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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8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lionking于2008-08-17 21:27发表的  :
       “当你开着车从小区进出的时候。你首先用尾气在侵害着没开车人的权益。其次你车子产生的噪音也在侵害着他人的权益,还有,你在安全的角度上侵害着他们的权益,还有,你停车,占用了一大块本来应该是绿化的面积。你也侵害了没开车人的权益。你难道不应该交点费用出来弥补下你的过失?你出的这个费用,我觉得,应该使用在改善小区环境上。你说的交给开发商,太滑稽了。开发商赚了你这么多钱,交给了你这个存在很多问题的房子。你还感谢他?楼主,你可真够宽宏大量的。”    首先感谢“矮墩墩”的评论!谢谢!    你没有完全理解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把钱不明不白的给物业,不如给房子开发商。是他们建造的这个房子,这个小区。而物业是半路上杀出来的程咬金,根本没他的事,却在那里瞎折腾。    理解万岁!    望君理解!      
楼主啊!不是物业在折腾,是业委在征询你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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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9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矮墩墩于2008-08-17 10:49发表的  :
当你开着车从小区进出的时候。你首先用尾气在侵害着没开车人的权益。其次你车子产生的噪音也在侵害着他人的权益,还有,你在安全的角度上侵害着他们的权益,还有,你停车,占用了一大块本来应该是绿化的面积。你也侵害了没开车人的权益。你难道不应该交点费用出来弥补下你的过失?
你出的这个费用,我觉得,应该使用在改善小区环境上。你说的交给开发商,太滑稽了。开发商赚了你这么多钱,交给了你这个存在很多问题的房子。你还感谢他?楼主,你可真够宽宏大量的。

鄙视4楼的诡辩!
1、你没有权利收取汽车的尾气排放费,只有国家才有这个权利,这一点你要清楚,因为绝大部分业主都有汽车,所以你不是这个游戏规则的主角和制定者,你只是一个小小的参与者而已,所以请你不要越厨代庖哦!
2、车子产生的噪音和尾气完全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所以都是合法的,可以说(除了个别的老车型)尾气排放的标准都大于国家规定的《国标二号标准》,你凭什么收费?你有权利收这个费吗??收了费是交给国家吗???至于车子产生的噪音,在实行单行线后就已经听不到了,就是有也是极个别的行为,不代表是大多数,请不要戴有色眼睛来看待!
3、你说“停车占用了一大块本来应该是绿化的面积,侵害了没开车人的权益。”这句话本身就有问题!首先停车停在马路边,马路不会成为绿化带,因为每个人都要通行;其次小区里确实发现有个别的人将车停在绿化带上,但这是个别少数的行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你不能把偶然当必然!
“侵害了没开车人的权益”,你不开车不代表你的家人不开车,不代表你的邻居、同事们不开车,不代表你周围的人就不开车,所以这是一个经济发展的社会问题,请不要再走入另外一个愤世厌俗的极端!生活在社会中你不可能离开汽车,除非你隐居深山、去做隐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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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9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龙猛于2008-08-19 09:49发表的  :


鄙视4楼的诡辩!
1、你没有权利收取汽车的尾气排放费,只有国家才有这个权利,这一点你要清楚,因为绝大部分业主都有汽车,所以你不是这个游戏规则的主角和制定者,你只是一个小小的参与者而已,所以请你不要越厨代庖哦!
2、车子产生的噪音和尾气完全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所以都是合法的,可以说(除了个别的老车型)尾气排放的标准都大于国家规定的《国标二号标准》,你凭什么收费?你有权利收这个费吗??收了费是交给国家吗???至于车子产生的噪音,在实行单行线后就已经听不到了,就是有也是极个别的行为,不代表是大多数,请不要戴有色眼睛来看待!
.......


看来你的辩解不是诡辩啊。
呵呵,先申明,我是一个开车者。其次再申明,是小区的所有业主,都有权利参与停车是否收费这个游戏的规则制定。
最后申明,你把车停在了马路上,你就侵犯了人家的同行权,如果那天我开个电瓶车,一不小心撞到了你的车,我有权向你索赔。因为你剥夺了我的同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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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9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开发商宣传的车位一户一位没有到位,就找开发商协商解决欠缺的车位。
宣传的会所在哪里????何时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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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9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这些都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我们应该找的是开发商,而不是把怨气发在业委身上。发在现在的物业身上。
我们大家该联手起来寻找证据,通过司法途径告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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