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 星期四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523|回复: 6

[综合类] 转一个贴在北京混套房mm需要劈开几次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22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买了份报纸,浏览了一下,好奇一下北京的房价。二环内都卖到20000~30000元/平方米。假如要拥有一套小一点的二房一厅(60平方米),居然也得要150万。            

关于金钱,我没什么概念。好在比较喜欢具象思维,赶紧换算一下,想起来比较容易。            

假如我是个农民,一个人,有一亩地已经不错了。一年种两次,一次小麦,一次玉米,一年能挣个800块,再加上养一群鸭子,卖点鸭蛋,估计最多也就能挣1000块。想要买套房子,我得不吃不喝地耕种1500年。到那时候,共产主义该实现了吧?                 

假如我是个工人,没有下岗,一个月拿1200块钱,不抽烟,不喝酒,不结婚,不吃饭。渴了喝凉水,饿了吃烂菜叶,冷了拣破麻袋穿,总之,一分钱不花,在房价不上涨的前提前,要买那样的房子,得连续工作100年。估计,没什么工厂要这么老的工人。            

假如我是个公务员,混得很一般,一个月3500块,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还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公款,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我得熬上35年。估计刚买了房子,就得退休了,而且极有可能因为营养不良而迅速逝世。               

假如我是个撰稿人,而且混得还不错,每两个字一块钱,我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也不泡文学女青年,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我得连续写3000000字,而且还得保证字字有人要。假如连构思、带写、带修改,每小时可以顺利完成1000字,那么,就得连续写3000个小时。            

假如我是mm,姿色一般,平均每次收获200块,我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不得性病,不养小白脸,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我得连续接7500次客人。假如每天接客两人(含法定节假日),那得连续奋战3750天,费时10年左右。                    

假如我是抢劫犯,手段一般,眼神一般,每次出手抢得1000元,我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不找女人,不被抓住,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得连续作案1500次,假如每星期作案一次,那得连续作案29年。              

假如我是商人,我连吃带喝,也抽烟,也喝酒,也吃饭,也得性病,也养小蜜,只要我有本事贷到款,在房子刚出来的时候,噼里啪啦的付上头款,和同伙一起哄抬,不出两年,几套房子就都到手了。                     

我说这些,并不想发牢骚。我只想说,土地这东西,都属于国家资源,首要的功用,是为这个国家的老百姓提供服务。在合法的政策下,再加上自己的手段,利用国家资源为自己挣钱,这并没有太大的罪过。只是,凡事必须有个度。任何一个国家,两极分化得厉害,都不是个太好的兆头。当一个城市里的大多数人被挤到城市的边缘时,这便是罪过的一种,和英国的圈地运动并不两样。                    

我们再想一想,两极分化是怎么形成的?看看以上购房的时限,答案就呼之欲出了。一个普通的公民,他辛辛苦苦地工作一辈子,赚得那点可怜的钱,被祖国拿去一部分,被房地产商拿去一部分,最后再被炒房者拿去一部分,这两极要想不分化,也很困难。想想那些在城市里奋斗多年的普通人,几乎大部分人都背上沉重的房贷包袱。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命运。              

我并不是非议国家不可以从土地中获取利益。只是,大众之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假如你获取了这些收入,却无法保障大多数人住上满意的房子,那么这"取",也取得不理直气壮。或许,我这点想法有点愤青,只是,前两天看新闻,都说宪法有进步了,要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了。我想,这还是有个因果关系――前提是,你首先得保障大多数百姓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假如大伙为了一套破房子都累得死去活来,你还有什么好保护的?世界上,没有绝对公正的法律,物质控制能力决定了其走向,我不能说普通百姓就不收益了,然而,在这个法令下受益最大的,是大多数还是少数人?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所,这历来都是百姓对于一个国家最起码的要求。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一个例子,记得很不清晰了――似乎是在老俄罗斯,一个穷人没饭吃,偷了一块面包。在当时,这可是大罪。其结局是,他并没有被定罪,原因是,当一个国家无法为其人民提供生存条件,为了生存,他偷窃了,真正有罪的不是他,而是这个国家。
发表于 2010-5-22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包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吃的[s:39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5-22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s:388]还是小地方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5-22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谁买套房都不容易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5-22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价那房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5-22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愤青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5-24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1-28 17:17 , Processed in 0.083593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