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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昨天江阴日报新闻:两名小区“搬霸”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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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屈红宇 苏文海 周龙)  本是从事个体搬运的本分人,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贾勇、吴少等安徽来澄务工人员沦为小区“搬霸”。昨天,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两人已被批准逮捕。
  贾勇、吴少平时从事个体搬运工作,主要是给需要装修的业主搬运泥沙、瓷砖、卫浴等建材。由于在江阴干个体搬运的人越来越多,贾勇等人为了多揽活,就向某小区物业公司交了3000元所谓的管理费,之后就垄断该小区的搬运业务,并明目张胆地驱赶外来的搬运工,根本不管雇人业主的意愿。在阻挠不成后,贾勇等人索性大打出手,数次将“不识相的”竞争者打得头破血流。
  “自家装修房子,花自己的钞票,我愿意请谁就请谁,这是业主的自由,其他人有什么权利包办。”小区居民纷纷对这伙蛮横的“搬霸”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派出所民警也曾多次对贾勇等人进行过教育和警告,但他们却置若罔闻,直至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表示,任何个体服务业者都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民法原则,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有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经营行为。物业公司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放纵“搬霸”在小区胡作非为的情况是不允许的。业主若发现小区有“搬霸”存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房管局举报物业公司与“搬霸”勾结的不法行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发表于 2010-4-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xch781212) 的帖子

好,好事!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了!同时也给了物业一些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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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敲山震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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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物业才不管呢,只要给钱管你是杀人放火的。天下乌鸦一斑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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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啊飞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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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哪个小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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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9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杀鸡儆猴,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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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恨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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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快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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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你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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