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 星期日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697|回复: 16

[综合类] 蓝天以后会出现搬霸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8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刚在江阴日报看到一则关于搬运的新闻(转自长江国际俱乐部)



    [li][li]垄断搬运 排挤同行
    两名小区“搬霸”被批捕
    [/li][/li]

本报讯(屈红宇 苏文海 周龙)  本是从事个体搬运的本分人,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贾勇、吴少等安徽来澄务工人员沦为小区“搬霸”。昨天,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两人已被批准逮捕。

  贾勇、吴少平时从事个体搬运工作,主要是给需要装修的业主搬运泥沙、瓷砖、卫浴等建材。由于在江阴干个体搬运的人越来越多,贾勇等人为了多揽活,就向某小区物业公司交了3000元所谓的管理费,之后就垄断该小区的搬运业务,并明目张胆地驱赶外来的搬运工,根本不管雇人业主的意愿。在阻挠不成后,贾勇等人索性大打出手,数次将“不识相的”竞争者打得头破血流。

  “自家装修房子,花自己的钞票,我愿意请谁就请谁,这是业主的自由,其他人有什么权利包办。”小区居民纷纷对这伙蛮横的“搬霸”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派出所民警也曾多次对贾勇等人进行过教育和警告,但他们却置若罔闻,直至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表示,任何个体服务业者都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民法原则,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有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经营行为。物业公司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放纵“搬霸”在小区胡作非为的情况是不允许的。业主若发现小区有“搬霸”存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房管局举报物业公司与“搬霸”勾结的不法行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该文发表在《江阴日报》4月8日B2版要闻综合版面
发表于 2010-4-8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倒搬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8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要看物业能不能把住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8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要求江阴市检察院揪出搬霸的黑后台,搬霸的后台就是物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8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这种事情很多。。之前我去祝塘某小区量房。一共去了两个设计师,一个经理。
之前此小区我们有好几家已经开工,搬运也是我们自己的专业团队。
于是那次我们一下车,就被两个膀大腰粗的大汉给拦住了。他们好像还喝了酒(正好是吃过午饭),
说话口齿也不是很清楚,朝我们厉声骂骂咧咧的。说下次搬运不找他们,他们就要采取措施了!
我半天才听明白!我跟另外一个设计师都不敢说话,经理递了支烟,说了几句好话,说我们不清楚啊什么的。最后那两人才走的。[s:3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8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猖狂。。。反了天了 来我这儿霸一个看看 [s:6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8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给点他们颜色看看啊不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8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6楼(金色家园) 的帖子

马王爷是哪位大侠啊??? [s:38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8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大家应该重视的,现在的确存在这样的事,我们蓝天以后也许也会发生这样的事,大家想点对策,我想只要我们大家团结起来,按照有关章程是不怕他们的.关键的关键是我们必须团结一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8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没有王法了,自己的钱自己做主!这是在江阴,是和谐江阴,幸福江阴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2-1 13:45 , Processed in 0.283910 second(s), 41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