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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互助] 垄断搬运 排挤同行:两名小区“搬霸”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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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日从《江阴日报》(4月8日A2版)看到一则报道,转摘如下。

        本报讯(屈红宇 苏文海 周龙)
  本是从事个体搬运的本分人,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贾勇、吴少等安徽来澄务工人员沦为小区“搬霸”。昨天,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两人已被批准逮捕。
    贾勇、吴少平时从事个体搬运工作,主要是给需要装修的业主搬运泥沙、瓷砖、卫浴等建材。由于在江阴干个体搬运的人越来越多,贾勇等人为了多揽活,就向某小区物业公司交了3000元所谓的管理费,之后就垄断该小区的搬运业务,并明目张胆地驱赶外来的搬运工,根本不管雇人业主的意愿。在阻挠不成后,贾勇等人索性大打出手,数次将“不识相的”竞争者打得头破血流。
   “自家装修房子,花自己的钞票,我愿意请谁就请谁,这是业主的自由,其他人有什么权利包办。”小区居民纷纷对这伙蛮横的“搬霸”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派出所民警也曾多次对贾勇等人进行过教育和警告,但他们却置若罔闻,直至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表示,任何个体服务业者都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民法原则,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有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经营行为。物业公司以收取管理费的方式放纵“搬霸”在小区胡作非为的情况是不允许的。业主若发现小区有“搬霸”存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房管局举报物业公司与“搬霸”勾结的不法行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发表于 2010-4-8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 先坐个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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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去拘留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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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也是共同犯罪的一部分,也应该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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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反思下搬霸的形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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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打击黑搬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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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快人心之事!希望咱小区的搬霸也早点清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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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好消息啊,自己找搬运有了依据,物业帮着搬霸来刁难业主就请物业吃官司去[s: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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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诺记于2010-04-08 13:52发表的  :
物业也是共同犯罪的一部分,也应该被批捕
支持 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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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有光就好于2010-04-08 17:02发表的  :
真是好消息啊,自己找搬运有了依据,物业帮着搬霸来刁难业主就请物业吃官司去[s:397]
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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